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7月19日)
截止2021年7月19日,我市累计收到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信访共14批195件。其中:市住建局2件(重点信访1件),市林草局1件(重点信访),市水务局1件,市民政局1件,秦州区87件(重点信访14件),麦积区43件(重点信访19件),甘谷县30件(重点信访9件),武山县5件(重点信访),秦安县8件(重点信访2件),清水县9件(重点信访2件),张家川县8件(重点信访2件)。转办信访中重点信访55件,一般信访140件,已全部转交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和相关县区办理。目前已办理上报157件,其中办结85件,阶段性办结72件,问责18人,责令整改25件,行政处罚17件,罚款46.17万元。其余信访正在办理。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1批2021年7月19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74
1.麦积区马跑泉镇石咀村边有两家违法砂厂(在光明钢构厂和活性炭厂内),洗砂污水直排东柯河内。2.社棠镇李家渠村南面搅拌站旁有一非法采砂厂,洗砂污水直排牛头河内。3.马跑泉镇南崖村有一机制砖厂,非法占用耕地经营,堆料无覆盖,扬尘严重,机器噪声扰民
麦积区
大气
经麦积区相关部门联合调查:1.关于麦积区马跑泉镇石咀村边有两家违法砂厂(在光明钢构厂和活性炭厂内),洗砂污水直排东柯河内的问题。石咀村原活性炭厂内有广明钢构厂和慧沣面粉厂,其中广明钢构厂负责人齐某和慧沣面粉厂负责人许某,2018年4月两人先后私自在厂区安装洗砂设备违规洗砂。2018年7月马跑泉镇政府在例行巡查中发现两厂违法洗砂且洗砂水直排东柯河的问题,责令齐某、许某二人进行整治,但后来还存在断续洗砂行为。2.关于社棠镇李家渠村南面搅拌站旁有一非法采砂厂,洗砂污水直排牛头河内的问题。反映地点是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静宁(庄浪)至天水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TZZB8标项目经理部申请的临时用地,用于堆放项目施工所用砂石料,该临时用地已取得天水市麦积区自然资源管理分局批准,用地期限至2022年12月18日(天自然资源麦函[2020]80号文件)。3.关于马跑泉镇南崖村有一机制砖厂,非法占用耕地经营,堆料无覆盖,扬尘严重,机器噪声扰民的问题。该机制砖厂建于2009年,由石咀村村民吴某、潘某、潘某林、潘某强四人租用马跑泉镇南崖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合资建厂,公司注册名称为天水天石恒利建材有限公司,现法人代表为潘某有,主要生产免烧砖。该砖厂有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确实存在扬尘严重,噪声扰民的问题。
是
1.关于石咀村村边有两家违法砂场洗砂污水直排东柯河内的问题。2021年7月11日,由马跑泉镇政府牵头,区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单位配合,组织人员、机械对齐广明、许佼二人洗砂设备进行全部拆除,并对场地进行了平整、恢复,目前已整治到位。马跑泉镇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对广明钢构厂作出行政处罚2万元,对慧沣面粉厂作出行政处罚1万元,并责令两家企业在15日内完善相关的规划许可和立项审批手续。2.关于社棠镇李家渠村南面搅拌站旁有一非法采砂厂,洗砂污水直排牛头河内的问题。经核查,李家渠村南面搅拌站为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静宁(庄浪)至天水高速公路总承包TZZB8标项目经理部所在地,在其南为项目临时用地的工程砂石料备料点,并非砂场。现场未发现洗砂情况,且该堆料点距离牛头河约200多米,与牛头河之间相隔庄天公路,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牛头河的情况,但发现料场中有一料斗。为彻底解决该信访问题,社棠镇督促二冶集团有限公司静宁(庄浪)至天水高速公路项目部对料斗进行拆解,将堆放的砂石料进行规整并采取防尘保护措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3.关于马跑泉镇南崖村有一机制砖厂,非法占用耕地经营,堆料无覆盖,扬尘严重,机器噪声扰民的问题。7月11日马跑泉镇政府牵头,组织区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单位,责令该砖厂限期拆除搬离。目前,该砖厂部分机械已拆除,由于厂区内还有存放的未销售完的机制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责令砖厂于2021年9月底前搬迁结束,彻底整治到位。
阶段性办结
一是马跑泉镇党委对石咀村村委会副主任潘某、吴某进行警示谈话。二是社棠镇党委对李家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某、李家渠村村委会副主任李某全进行了约谈。三是马跑泉镇党委对南崖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牛某、村委会副主任丁某进行警示谈话处理。
2
100
武山县跟漳县交界处马力镇南阳村刘家桥有一石灰窑(为漳县昌吴石料有限公司所有,法人李某):1.三套设备晚上生产,散发大量烟尘,对环境造成污染。2.违规在榜沙河修路,破坏河道。曾多次向武山县反映未果
武山县
大气
漳县昌昊石料有限公司位于漳县和武山县的交界处,现场有破碎石料生产线2条、白灰窑1座,2017年1月28日至2020年1月28日。通过与第三次国土数据套核对比,该公司部分砂石料及石灰窑生产厂区在定西市漳县境内,部分在天水市武山县境内。武山县工信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对马力镇南阳村刘家桥与漳县交界地漳县昌昊石料有限公司所属的石灰窑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石灰窑处于停产状态。2016年以来,我县相关部门在对该企业检查时发现,企业相关手续及采矿用地、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行政监管均由定西市及漳县相关部门办理和负责。2021年7月1日,收到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对漳县昌昊石料有限公司停电整治的函》(漳政函〔2021〕10号)后,我县立即安排供电等单位,于7月2日对昌昊石料有限公司矿区两台配变设备进行了断电处理。7月8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漳县交办了7号反映漳县东泉乡面黎沟漳县昌昊石料有限公司石料生产线不符合环评要求,没有粉尘收集设施的问题,7月11日,漳县人民政府再次向武山县政府致函,认为该公司部分区域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在武山县马力镇南阳村,将生活区、加工区、堆料区、石灰窑生态环境问题移交武山县。7月16日,武山县在《关于漳县昌昊石料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问题的复函》(武政函字〔2021〕44号)中提出了处理意见,鉴于漳县昌昊石料有限公司由漳县自然资源部门发证许可,开采地点为漳县东泉乡面黎沟。一直以来,定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漳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对该企业进行监管,多次行政处罚也是上述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因此,应由漳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对该企业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整改。
部分属实
该公司于榜沙河河道上架设便桥1座,在便桥东桥头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料,侵占河道岸线。武山县水务局已于3月15日向漳县昌昊石料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影响行洪安全的弃土弃料,拆除私自搭建的便桥,目前河道弃土弃料已清理完毕。
是
无
3
104
武山县鸳鸯镇邱家峡5家采石厂、武山县鸳鸯镇罡正石料厂、武山县桦林镇宏业建材厂、武山县鸳鸯镇邱家峡磊兴砂石料厂等企业今年3月份环保检查时,被县政府拆除设备、厂房等,但周围的3家采砂厂(桦林镇采砂厂、鸳鸯砂石料厂、唐家沟砂石料厂)还在正常生产且采矿证已经到期。举报人认为县政府存在一刀切问题,并且区别对待,要求彻查此事
武山县
其他
2019年11月,桦林镇宏烨建材厂矿权到期;2019年12月,罡正石料厂建筑用石料矿矿权到期;2020年3月,磊兴石料厂矿权到期。3家采矿企业矿权到期后,县自然资源部门及时依法停止相关企业开采行为,并督促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2020年1月,县自然资源局对磊兴石料厂无序开采、乱采乱挖、未按要求开展矿山环境修复治理等问题下发了停产整改通知,并责令该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加快矿山环境恢复治理。2020年7月,针对邱家峡采石厂越界开采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2020年11月,县自然资源局对邱家峡采石厂再次下发停工通知,责令该企业按照三合一方案对损毁区域进行恢复治理,并按台阶式开采。2020年12月,巡查发现宏烨建材厂在环境恢复治理中存在以环境恢复治理名义进行采矿的违法行为,县自然资源局立即责令其停止开采、恢复损毁区域植被,并对其违法开采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处以行政罚款9万元。2021年1月,因邱家峡采石厂存在越界开采、未按台阶式开采的问题,被纳入企业经营生产行为异常名录。2021年3月,按照省市部署,武山县开展了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印发了《武山县深入开展渭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县委办字〔2021〕11号),重点围绕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等5个方面,聚焦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环境风险、生态涵养、水土保持、河湖长制落实等10类问题,集中开展了排查整治,对邱家峡和桦林镇谢坡村区域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进行了有效整治,不存在因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的一刀切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
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邱家峡周围只有2家采砂厂,桦林镇采砂厂实际的名称为甘谷鹏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武山县分公司,唐家沟砂石料厂实际名称为甘谷中孚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武山县分公司,采砂权出让期均为3年(2018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0日),并约定进行年审换证,2018年8月全部建成试运营,均取得了营业执照、采砂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环评、水土保持方案由主管部门批复。由于2家企业的河道采砂年审许可证于2021年2月28日到期。2月24日,县水务局向省水利厅提交了《关于河道采砂许可证年审换证的报告》,省水利厅暂缓延续河道采砂许可,县水务局随即禁止2家采砂企业进入河道开采。直到2021年6月10日采砂合同到期,2家采砂企业仍未获得河道采砂许可。水务局按要求对各采砂企业下发了《武山县水务局关于河道采砂企业限期清场的通知》,并采取了封堵入河道路,拆除便桥等方式,禁止采砂企业进入河道采砂,要求各采砂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砂石料存量,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加快清理处置剩余砂石料,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自行拆除制砂、洗砂设备,恢复场地原貌,经水务、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验收合格后,彻底关闭砂厂。
是
无
4
146
秦州区尚德苑小区6号楼周边有物业垃圾点,清运垃圾时噪音臭味扰民
秦州区
垃圾
秦州区国投公司、区环卫中心、天水郡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秦州区山水嘉园尚德苑小区是天水市秦州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目前,小区内1至7号楼多数住户房屋正在装修,产生部分装修垃圾。物业公司为了方便住户装修,装修垃圾统一集中清理、清运,该小区物业公司临时在6号楼附近搭建临时装修垃圾堆放点,定期将产生的装修垃圾集中收集。
是
秦州区国投公司督促物业公司拆除6号楼附近的临时装修垃圾堆放点,7月14日,该小区物业公司已将所有装潢垃圾清运离场,并对周围场地进行清洗消杀。7月15日,物业公司对该垃圾堆放点完成拆除,现场并无噪音臭味。已选址建设的尚德苑垃圾集中堆放点正在施工,7月20日投入使用。
是
无
5
110
麦积区社棠镇柏林村中森商砼公司没有手续偷采河砂,并将洗砂污水直排牛头河
麦积区
河道采砂
经麦积区水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工信局、社棠镇等相关单位联合现场调查核实,甘肃中森商砼公司位于天水市麦积区社棠镇柏林村,西接庄天公路(省道S305),东临牛头河,甘肃中森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耀龙,是一家经营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为主,混凝土技术研发、运输、新型建材的企业,建有2条商砼生产线和1条机制砂生产线,生产厂区内建有一处三级沉淀池,对厂区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后循环使用,并配套建有一处污泥压滤设施对沉淀池污泥进行压滤,压滤水回至沉淀池内。
不属实
该公司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齐全,其生产用砂原料来源为东峰土石方开采有限公司提供的麦积区花牛镇水眼寨棚户区改造项目基坑砂夹石,机制砂生产线所制砂石料,用于该公司预拌混泥土生产,洗砂污水通过沉淀压滤循环使用,无外排现象。通过走访社棠镇政府、柏林村委会证实,中森商砼公司未在其周边河道偷采砂石料。同时,经现场勘查厂区周边河道,未发现采砂痕迹,无明显洗砂污水排放痕迹,该厂厂区距离河道直线距离约20米,厂区周边区域内也未发现污水排放痕迹,仅发现一处雨水落水管将厂区屋顶雨水排放到河道内。
是
无
6
151
秦州区藉口镇郑集寨村以东八十余户人家的污水未收纳,直排入下游郑集寨村、四十铺村农田中
秦州区
污水
秦州区藉口镇政府、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进行现场核实。秦州区藉口镇郑集寨村以东有八十余户居民,通过近年来实施农村地区卫生改厕项目,已将原有旱厕改为水冲式厕所,洗漱盆及便池共至一间,污水及大小便统一收集至家中厕所化粪池,并经化粪池沉淀发酵后由专业人员统一付费清运。雨水收集排放方面:群众居住区域的巷道及院内雨水排入排水渠,最终汇入藉河,现场核查未排至下游郑集寨村、四十铺村农田中。
部分属实
通过入户走访实地查看,农户家中水冲式厕所,洗漱盆及便池共用一间,废水排入厕所化粪池,未发现生活污水乱排问题;现场检查该区域排水渠管口,沟渠中所排水为雨天农户院落及巷道雨水,排水渠管口无污水流出,无排入农田现象。
是
无
7
156
天水市秦州区娘娘坝镇马家坝村流转承包地被用于挖鱼塘,非法采砂。2019年8月,马家坝村委会给每家发了一些土地流转费,说是承包地用于挖鱼塘。2020年年初,天水珍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开始进入马家坝村大庄许家坟处开挖鱼塘,将鱼塘产生的砂石全部装车外运,村民多次反映,均没有得到解决
秦州区
河道采砂
反映的为天水市秦州区国良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天水珍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建设的娘娘坝镇千亩休闲生态冷水鱼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据走访了解,2013年四次特大暴洪灾害,导致柴家庄至马家坝区域受灾严重,该区域川道约300亩土地被水毁,造成大量土地被泥石流掩埋,无法耕种。2015年,柴家庄和马家坝村村民已整村搬迁至钱家坝安置区。为加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步伐,秦州区国良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规划在柴家庄至马家坝川道水毁耕地区域建设千亩冷水鱼养殖基地,对该区域水毁土地进行再次利用。该项目相关手续办理情况:2017年6月,天水市秦州区国良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该区域承包地农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协议期两年。同年7月,天水市秦州区国良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区发改局申请立项,区发改局于2017年7月27日下发了《关于千亩冷水鱼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登记备案的通知》(天秦发改〔2017〕527号),同年11月21日,经娘娘坝镇柴家庄村委会、马家坝村委会同意后,天水市秦州区国良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娘娘坝镇政府上报了《设施农用地申请审核表》,娘娘坝镇政府随即安排镇国土所、畜牧站进行现场勘查,经核查,该区域属水毁耕地、非基本农田;后经区农业局、镇国土所对《设施农用地申请审核表》审核盖章同意。同年11月28日,娘娘坝镇政府下发了《关于天水市秦州区国良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设施农用地的批复》(秦娘政〔2017〕344号),批复项目占地227.42亩,附属设施用地12亩(后附勘界图)。同年11月22日,天水市秦州区国良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019年6月,由于土地流转协议到期,秦州区国良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该地块承包地农户续签了土地流转协议,协议期五年,水毁地每亩每年流转费400元,农户亩流转费五年共计2000元,于2019年7—10月份全部发放到户。同年7月,天水市秦州区国良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鱼塘两侧建设了防洪渠两处共60米。同年7月26日,因资金短缺,秦州区国良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区发改局上报了《关于千亩冷水鱼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立项延期的报告》(国良发〔2019〕2号)。同年7月31日,区发改局下发了《天水市秦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千亩冷水鱼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延期备案的函》(天秦发改函〔2019〕36号)。同年10月该项目开工建设。但因资金短缺问题,天水市秦州区国良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招商引资方式,与天水珍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由双方共同出资建设该项目。截止目前,项目已开挖鱼塘3个共21.8亩。
部分属实
该项目目前共开挖鱼塘3个总占地面积约21.8亩(其中柴家庄村区域2个鱼塘共8.6亩,马家坝村区域1个鱼塘13.2亩),共挖出沙土废料21700余方(其中柴家庄村区域2个鱼塘约8600方,马家坝村区域1个鱼塘约13100方)。据调查,柴家庄鱼塘沙土废料用于回填该处场地3600方,马家坝鱼塘沙土废料用于回填该处场地约400方、修筑鱼塘堤坝约3000方、建设河堤约9000方,剩余堆放量约5700方,全部堆放在该处鱼塘上方550米处。经核查,沙土废料堆放地土地性质为非基本农田(泥石流水毁地),废料包括泥石流冲刷带来的大石块、开挖土方、树杆及部分砂石料。经区水务局现场专访附近群众调查取证,2块建设区域均不存在沙子石料外运现象(后附调查记录),为此,区水务局出具了千亩鱼塘不占河道的证明(后附相关说明)。本次投诉举报人反映鱼塘开挖的沙土废料外运至天水永弘建筑有限公司(举报人提供的5张照片),经联合调查组到该公司核查走访,并向该公司管理人员询问调查,该公司并未购买、拉运千亩鱼塘沙土废料(附天水永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原材料来源说明)。经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由于相关村庄规划还未完成,目前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为确保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发生上述投诉反映问题,秦州区娘娘坝镇党委、镇政府将大力加强执法力度和执法巡查频次,坚决靠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务实举措倒逼企业强化内部管控。严禁采砂外运、偷运变卖沙土废料行为。
是
无
8
164
秦州区今天花园西侧猪有鲤火锅店,每天一到营业时间,伴随嗡嗡声响,并且油烟扰民
秦州区
噪音
秦州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投诉反映的猪有鲤火锅店位于秦州区今天花园一楼铺面,正常营业时间为早10:00至晚22:00。通过现场核实,发现该店后厨安装有油烟净化器1台,换气扇1个,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置后通过烟道排放,现场未能提供近期油烟检测报告;要求店主运行换气扇和油烟净化器等设备后,确有投诉反映的嗡嗡声产生。
是
猪有鲤火锅店现场拆除换气扇,委托第三方完成油烟检测和噪音检测,油烟噪声结果显示达标。
是
无
9
165
市第一人民医院家属楼3号、4号楼下华莱士、惠民饭店、本坊牛肉面、包子馄饨铺等餐饮店将油烟排至二楼平台,影响楼上群众
秦州区
油烟
秦州区市场监管局、东关街道办事处、区生态环境分局进行现场核实。经查,市第一人民医院家属楼3号、4号楼有一排临街商铺,其中有餐饮门店10家,均安装有油烟净化器且正常运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置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该门店共地上一层,烟道均设置在一楼楼顶平台),确有油烟扰民情况。10家餐饮门店均未能提供近期油烟检测报告。
是
秦州区联合调查组责成区市场监管局协同区城管执法局督促该区域10家餐饮门店尽快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油烟检测,根据油烟检测结果再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无
10
166
甘谷大像山镇东巷六峰小区1号楼下梅梅烧烤、红柳烤肉店,夜间露天烧烤,油烟扰民
甘谷县
油烟
经甘谷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联合调查,梅梅烧烤店位于大像山镇渭川中路(东巷)六峰小区1号楼一楼4号商铺,2019年11月注册登记,后厨北墙有通风口,通风口呈半密闭状态,一侧安装有油烟净化器,该设备运行正常,油烟净化后直接排入小区院内;经查看台账,该餐馆对油烟净化器定期进行了清洗;该店有半封闭可移动式铁制烤炉一台,未设置油烟净化装置,主要用于夜间制售烧烤食品,烤炉在夜间经营时从店内移动至店外台阶上经营,操作产生的油烟直接排入室外,对周围环境造成了污染。红柳烤肉店位于大像山镇渭川中路(东巷)六峰小区1号楼一楼4号商铺,2020年8月注册登记;后厨北墙有通风口,通风口安装有换气扇一台,操作时产生的烟气通过换气扇排入小区院内;该店有半封闭可移动式铁制烤炉一台,未设置油烟净化装置,主要用于夜间经营烤肉,烤炉在夜间经营时从店内移动至店外台阶上经营,操作产生的油烟直接排入室外,对周围环境造成了污染。
是
甘谷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一是对2家餐馆负责人进行了现场约谈,向梅梅烧烤店和红柳烤肉店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2家餐饮店立即改正烧烤炉店外露天经营行为,更换新的环保烤炉。二是对2家餐饮店封闭后厨北墙的通风口,清洗外墙油污,杜绝油烟向小区院内直排行为;三是暂停夜间营业,更换密闭式环保烤炉,待整改完成后方可经营。截止7月18日,2家餐馆均改正了店外露天经营行为,暂停了夜间营业,封闭了后墙通风口,清洗了小区院内后墙油污,红柳烤肉店环保烤炉已购置到位,梅梅烧烤店的环保烤炉已经订购。目前,该信访投诉问题阶段性办结。
阶段性办结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