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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吊臂断裂致1死,深圳外环高速第10合同段事故查明


深圳讯今日(6月17日),本报从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深圳外环高速深圳段工程第10合同段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2年3月19日,深圳外环高速深圳段工程第10合同段项目生活区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经查明,事故项目的施工单位为中铁十八局市政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华。

监理单位为云基智慧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果。

劳务分包单位为诚凯建筑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耀。

设备出租单位为展顺发租赁中心,法定代表人为郭某展。

起重机吊臂断裂致1死,深圳外环高速第10合同段事故查明(图1)

调查组经过缜密调查分析,还原了事故经过:3月18日,项目部计划将零散员工集中到现外环高速桥下生活区居住,并对生活区集装箱房进行集中摆放。3月19日,项目部副经理黄某涛安排林某湍(诚凯建筑劳务公司派驻项目管理员)在生活区现场确认集装箱房摆放位置。12 时 30 分,林某湍联系杂工班长张某安排2名工人配合吊运集装箱房,同时联系郭某展派车进行吊装。14时许,林某湍与向某友、林友某一起3人配合郭某展开始吊装作业。郭某展负责车辆起重机操作,林某湍、向某友和林友某随车负责协助挂(解)吊钩。16时许,郭某展操作随车起重机将第2个集装箱房吊运至现生活区,为了更好放置第2个集装箱房,决定先对第1个集装箱位置进行调整。16时20分许,林友某使用梯子爬到第1个集装箱房顶上,在其准备解挂钩过程中吊臂突然断裂。郭某展看到吊臂将集装箱房砸压变形、林友某从集装箱上掉落后,迅速从驾驶位下来查看情况.项目部安全员王某听到声音后赶到现场并通知黄某涛。随即黄某涛开车将林友某送往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起重机吊臂断裂致1死,深圳外环高速第10合同段事故查明(图2)

调查组认定:中铁十八局市政工程公司,在组织临时吊装作业过程中,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去发现设备安全隐患和发现作业人员违规作业行为,建议行政处罚。

展顺发租赁中心,对随车起重机日常维护和安全检查不到位,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去发现涉事设备的安全隐患,建议行政处罚。

诚凯建筑劳务公司,建议行政处罚。

此外,黄某涛,作为中铁十八局市政工程公司外环 10 标项目部项目副经理,本次作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建议行政处罚。

郭某展,作为展顺发租赁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建议行政处罚。

本报锐评:项目收尾时,切不可收心

据了解,本起事故发生在项目的收尾阶段。在未告知监管、建设及监理单位、未派安全员旁站的情况下,项目部临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吊装作业(属危险作业),未配备起重信号司索工,未检查发现随车起重臂销轴存在裂纹安全隐患,造成随车起重臂销轴突然断裂,起重臂砸中违规在下方作业的员工并致其死亡。这反映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和监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

项目收尾时,切不可收心。特别是在人员已经处在即将完工的状态时,极易精神松懈。项目部在这个阶段,也容易出现监管不严、人心涣散的状态。除关联企业自身要保持警惕,监管部门也应强化工程收尾阶段、停工期间及非工作时段的巡查检查,防止特殊时段监管缺失,出现思想松懈和违规作业,造成意外发生。(文|中国基建报 赵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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