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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新天水讯【记者 辛闻】截至2021年7月18日,天水市累计收到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信访共13批189件。其中:市住建局2件(重点信访1件),市林草局1件(重点信访),市水务局1件,市民政局1件,秦州区85件(重点信访14件),麦积区42件(重点信访19件),甘谷县29件(重点信访9件),武山县4件(重点信访),秦安县8件(重点信访2件),清水县8件(重点信访2件),张家川县8件(重点信访2件)。转办信访中重点信访54件,一般信访135件,已全部转交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和相关县区办理。目前已办理上报148件,其中办结78件,阶段性办结70件,问责12人,责令整改22件,行政处罚15件,罚款26.47万元。其余信访正在办理。

受理编号70:反映甘谷县六峰镇工业园区最西边有一干酪素厂,紧临渭河。该厂在生产车间南面,有一很大面积的塘坝形状大渗坑,所有厂区生活工业污水全部归入,常年存在,该区域西边是水源地,严重影响饮水安全。另外,生产锅炉使用烟煤污染环境的问题,情况属实。甘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六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局、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从严从速开展联合整治。一是针对发现该公司生产废水排入厂区生产车间南侧鱼塘问题,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外排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出具后依法依规处理,并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六峰工业园区管委会向天谷公司下发了《停业整顿通知》,要求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2021年7月14日,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针对蒋某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改正弄虚作假行为,并拟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177000元整(壹拾柒万柒仟元整)。二是天水市甘谷生态环境监测站于2021年7月10日分别在鱼塘和污水收集罐中采集了水样,送甘肃省天水市环境监测中心进行水质检测。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委托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对鱼塘底泥进行检测分析,同时委托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天谷公司生产废水排入鱼塘问题邀请专家进行现场勘察并提出整改方案。按专家组整改方案,将鱼塘水转运至甘谷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对生产污水收集罐内现存的废水处理后,转运至甘谷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问责情况:2021年7月16日,甘谷县纪委监委对甘谷县六峰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王某因履行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不到位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县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某因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向中共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发函商请对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不力问题进行问责处理。

受理编号76:反映的武山县洛门镇一级水源地保护区洛门加油站路段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搭建彩钢房从事汽车维修、喷漆及袋装水泥销售,污染水源,同时占用316国道,致使道路狭窄,导致该路段晴天尘土飞扬,雨天道路积水严重,且污水没有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直排大南河问题,情况部分属实。武山县洛门镇和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办理:一是由洛门镇对周边零星生活垃圾全部清理清扫,对个别个体经营户门店占道经营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治。二是洛门镇与县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对8家从事汽车维修业务及1家袋装水泥销售的商户、1家水泥预制品加工销售企业下发了《停业整改通知书》,7月底前将整改到位。三是由洛门镇负责,在该路段原8米路面的基础上,南北两侧各拓宽6米,同步埋设污水收集管网,并接入武山县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四是由洛门镇负责,对加油站路段涉嫌门店外溢的个体经营户下发了《洛门镇综合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占道经营和乱堆乱放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五是洛门镇党委对镇政府分管领导、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东街村、董庄村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受理编号87:反映麦积区北山周边小区北面山沟长期乱倒、私倒垃圾,堆积了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其高度(目测)已超过了小区最高建筑楼房23层的高度,其体积也约有100万方的问题,情况属实。麦积区在现场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一是邀请天水建筑设计院专家,制定散花沟地质灾害隐患生态治理工程方案,计划今年8月实施散花沟地质灾害隐患生态治理工程;二是立即调运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辆等机械,对渣土进行了熟土覆盖,准备秋后绿化;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巡查管理力度,杜绝偷倒乱倒渣土等垃圾现象发生。

问责情况:鉴于张家村村两委落实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不力,导致辖区散花沟偷倒有大量渣土,存在安全隐患。区纪委监委责成道北街道纪工委进行调查处理,经道北办事处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家村党支部书记张某强诫勉谈话、党支部副书记张某军警示谈话、村委会副主任张某警示谈话、村监委会主任张某会警示谈话,责成张家村村两委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受理编号99:反映秦州区娘娘坝镇李子园海林厂路口,黄金公司在此一个月内堆积近10000立方米矿渣,影响当地环境安全的问题,情况属实。办理情况:市自然资源局秦州分局负责督促该企业将堆存中转矿石转运至该企业厂选矿厂内,计划于7月20日内转运完毕,目前正在转运中。

受理编号112:反映1.甘谷县大像山镇政务大厅斜对面向内30米有一私人养牛场,臭味扰民。2.甘谷县南关六峰小区院内1号楼与2号楼之间下水道臭味扰民的问题,情况属实。办理情况:目前养殖户对所养奶牛转移处理,对圈舍进行了拆除和对粪便全面清理;2021年7月14日,甘谷县住建局责成甘谷县六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院内排水渠全面进行了清理。

受理编号114:反映麦积区道北办事处张家村原村委会主任张某会,私自同意在本村耕地和山沟里大量倾倒建筑垃圾(每天晚上12点至凌晨5点),并收费。此情况已经持续一年有余的问题,情况属实。该信访与87号反映的内容基本相同,为同一地点重复信访,已办理答复。

受理编号117:反映麦积区新阳镇赵家庄村旁边有一个大型沙场,由于近几年在河道开挖,使我们村的地下水位严重下降,年初直接导致我们村生活用水都抽不出,政府和村委与沙场经过协调,又重新打了一口井,才解决了生活用水,但这不是长远之计,要是沙场在开挖洗沙,问题会更加严重的问题,情况属实。区水务局对甘谷县琦琳阁实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抽取地下水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2万元,并追缴水资源费2.26万元,同时责令新阳镇赵家庄村委会对2021年6月新打水源井在45个工作日内按照程序办理取水许可相关手续,目前正在办理。督促甘谷县琦琳阁实业有限公司加快渭河王家庄下游段第二标段采砂清理清退工作,确保清退到位。

受理编号118:反映秦州区庆华庭居10号楼下努海烤肉店夜间占道经营,油烟味扰民,晚上喝酒划拳,噪音扰民。此烤肉店以前6点多出摊,这段时间9到10点出摊的问题,情况属实。区城管执法局对努海烤肉店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店主进行警告,要求严禁店外经营;区公安分局针对噪声扰民问题对当事门店店主进行批评教育;市场监管局督促经营户完成后厨窗户进行有效封闭、同时该经营户已委托第三方开展油烟检测。针对噪声扰民问题,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加大对周边门店巡查力度,确保门店规范经营。

受理编号119:反映秦州区西十里新华印刷厂家属院住户反映,与他们家属院一墙之隔正在建加油站,住户认为,及影响生态环境又存在安全隐患,再此建加油站是否符合政策?的问题,情况属实。经天水市发改委和秦州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联合现场核实,该项目已完成安全风险社会稳定评估,储存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总平面图布置、安全设施设计图、相关设施与周边建筑安全间距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涉及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版))等有关规定,目前正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正式开工建设。

受理编号121:反映秦州区东十里和谐家园B25号楼下成龙烧烤店,祥子刀削面、本土牛肉面、和谐烤肉四家餐饮后厨烟气直排,占道经营的问题,情况属实。办理情况:一是区市场监管局督促相关门店完成后厨窗户封闭、油烟净化器残存油渍清洗。二是责成区市场监管局协同区城管执法局督促相关门店已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油烟检测。三是责成区城管执法局调整巡查时段,延长夜班工作时间,防止占道经营行为发生。该信访问题阶段性办结。

受理编号122:反映秦州区北园子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问题,情况属实。办理情况:针对施工方违法夜间施工行为,区城管执法局对施工方西安建工绿色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1年7月13日22时49分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正在处罚执行阶段,该项目已停工整改。该信访问题阶段性办结。

受理编号123:反映秦州区尚德苑小区6号楼下设建筑垃圾堆放点,垃圾散乱,尘土飞扬,并有生活垃圾倒入,灰尘和臭味影响楼上住户生活的问题,情况属实。办理情况:该小区物业已拆除6号楼临时装修垃圾堆放点,并对周边环境进行彻底的清理及消杀,同时,物业公司已新建一处集中式装修垃圾堆放点,由环卫车辆专门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该信访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124:反映秦州区牡丹在草川村药材合作社在永久农田上建水塔,两个月前向镇长反映,未得到处理的问题,经调查,情况属实。办理情况:反映的水塔(蓄水池)手续齐全,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措施,符合相关政策要求。该信访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125:反映麦积区石佛镇杨庄郭寺村村边有一鸡场,将鸡粪倒在路边,影响生活的问题,情况属实。7月14日,石佛镇会同区畜牧中心对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将堆积粪便全部清理清运进行了还田处理;对池坑进行了消杀处理,平整复垦。要求杨某对粪便进行日产日收,严格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受理编号126:反映秦州区古风巷东苑小区,人民银行家属院小区门口到建设路,垃圾臭味扰民问题,情况属实。办理情况:一是责令东苑小区、人民银行家属院小区物业天水新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强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力度。二是督促物业公司积极清扫小区垃圾,对小区门口及垃圾堆放点地面进行彻底清理清洗。该信访已办结。

受理编号127:反映秦州区藉口镇四十铺村后面沟河道经常倒入生活垃圾,被就地掩埋,下雨冲入河道污染严重的问题,情况属实。办理情况:藉口镇政府对河道进行了全面清理,组织机械对大雨冲刷的坑洼河道进行了清理平整,确保汛期河道通畅。该信访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128:反映秦州区七里墩到东十里街道有轨电车施工现场,挖出的土方没有苫盖降尘措施、扬尘大、污染大的问题,情况属实。办理情况:天水市建设局于2021年7月14日已向施工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20000元。7月15日施工单位报送了整改报告,经市住建局复查,目前该施工场地扬尘防治措施已落实到位。

受理编号131:反映秦州区东苑花园门口垃圾车每天早上在门口压榨垃圾,厨房、生活等垃圾水洒落一地,脏、滑、臭味扰民的问题,情况属实。该信访与126号重复,已办理答复。

受理编号132:反映甘谷县白家湾乡马家河沟村洪家湾组,村民有一养殖场,违法选址,夏天臭气熏天,滋生蚊蝇。夜晚将猪粪拉出沿公路随处倾倒,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办理情况:一是白家湾乡、县畜牧中心与农户签订了搬迁承诺书,限期于2022年1月16日完成搬迁。二是对圈舍内堆积粪便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化粪池铺设盖板,防止粪污外溢产生臭味扰民。同时,对产生粪污及时还田利用,确保圈舍干净整洁。三是改进圈舍通风装置,对原有1个排气扇全面拆除,同时在圈舍顶部安装了旋转式排气孔,利于异味排出。四是对圈舍四周落实封闭管理措施,窗户设置纱窗,防止蚊蝇乱飞,并在养殖场入口设置了消毒区域并配备了消毒设施。

受理编号133:反映秦州区石马坪金地小区2、3号楼下餐饮油烟扰民,鼓风机噪声扰民,餐饮下水经常导致小区化粪池堵塞,小区住户垃圾在单元门口乱堆乱放的问题,情况属实。办理情况:一是区市场监管局协同区城管执法局督促该小区所有餐饮门店进行烟检测;二是督促相关门店于3日内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并开展噪声检测;三是石马坪街道办事处督促小区物业对化粪池、下水管道进行了全面疏通;四是对餐饮门店负责人进行文明劝导,确保合法经营。目前,15家营业的餐饮店已委托油烟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相关经营户正在落实隔音降噪措施,并委托开展噪音检测。

受理编号134:反映秦州区北园子9、10楼项目施工,没有降尘措施,污染空气,楼后面积水、淤泥、臭味扰民;晚上施工,噪音扰民的问题,情况属实。办理情况:区综合执法局和东关街道办事处对施工方进行告知,对泥浆路面进行铲除,对堵塞管道进行疏通并清洗了路面。该信访问题现已办结。

受理编号135:反映秦州区李广墓棚户区改造项目开挖土方时没有进行洒水降尘处理的问题,情况属实。办理情况:一是区城管执法局于2021年7月14日对施工方天水佳信置业有限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同时,对施工单位天水佳信置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行为立案查处。目前,石马坪李广墓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停工,施工方于2021年7月14日提交了整改报告,行政处罚正在执行阶段。

受理编号137:反映麦积区颍川河施工区域工期延误较长,导致附近居民长期遭受扬尘,同时道路,河道治理等进度缓慢,严重影响出行,另外,陇林瑞馨苑小区、团庄、丰源小区等向河道排污现象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办理情况:一是在拆迁和光缆、天然气管道改迁未完成之前,麦积区国投公司在有限的施工条件下,合理安排工期,最大限度地推进颖川东路道路工程及颖川河马跑泉段防洪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设进度。二是麦积区国投公司加大施工道路洒水降尘,避免居民出行遭受扬尘。该信访阶段性办结。

受理编号138:反映麦积区道北片区如天乐苑、天禧苑小区,及市二院,社棠工业园区长期无证违法私采地下水资源,造成地下水资源超采,生态破坏的问题,情况属实。经调查核实,天禧苑、天乐苑小区天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均属于合法取水。2021年7月12日,市第二人民医院已经向麦积区住建局申请接入市政供水管网,待接通市政公共供水管网供水正常后,将关闭自备井。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自备井取水问题还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该信访阶段性办结。

受理编号139:接到天水市部分工地施工降水偷排至污水管网,如:北园子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团庄棚户区改造项目等。的问题,情况属实。办理情况:2021年7月15日依法对天水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做出:责令补办相关许可手续并处肆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天水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向秦州区政务大厅提交相关资料,申请补办排水许可证。

受理编号140:反映麦积区桥南高速辅道华源印刷厂周围的住户反映,在居住的地方有华旭家园小区,昊峰金矿小区等上百户居民,基本都是老旧小区,也没有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属于典型的三无小区,使用的都是露天式的垃圾池,尤其是印刷厂对面的垃圾池,下面排水渠,垃圾池使用的是公共出行的地方,有时几个月都清理不及时,人粪尿随意侵倒,大量垃圾外溢,阻碍住户出行,还存在随意焚烧垃圾的现象,有毒有害气体让周围住户苦不堪言的问题,情况基本属实。办理情况:一是由华旭家园与昊峰金矿产权单位向麦积区房管部门提交申请,提交后由区房管部门会同桥南街道办事处埠南社区入户调查确认后上报市房管部门。二是经桥南街道埠南社区协调,现在由志愿者继续收取垃圾费用,动员出租屋按时缴纳垃圾费,对垃圾池的垃圾及时清运。三是桥南街道办事处安排网格员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制止焚烧垃圾现象。四是在垃圾池口加固挡板,防止垃圾外溢,清理垃圾池周边墙面,重新粉刷,在显眼位置设立垃圾入池警示牌,杜绝垃圾乱倒和焚烧现象。目前已完成整改。

受理编号141:反映麦积区石佛镇裴滩村耕地上的农作物于7月1日夜间遭田某等人毁坏,铲除农民承包地上几千棵花椒树(正在结果期),挖沙倒卖牟利的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麦积区石佛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麦积分局联合调查核实,该项目为葫芦河麦积区石佛镇裴家滩段提防工程项目,为确保项目实施,堆积沙土拦截河水进入工地,出现5平方米左右沙坑,不存在砂料外运和挖沙倒卖情况。石佛镇政府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格标准内容进行施工,及时回填了开挖的沙坑;同时严格落实镇村两级河湖长制管理机制,加大巡河监管力度,及时消除汛期安全隐患。

麦积区石佛镇党委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裴滩村党总支书记石某、村委会主任裴某分别给予警示谈话。

受理编号142:反映麦积区锻压厂上山省道218线上,倾倒建筑垃圾,毁坏村民农田耕地二十亩左右。2021年7月2日,拉来大量黄土,把今年开春政府栽种的上千株小柏树苗又埋压毁坏掉了,至今无人过问的问题,情况属实。该信访与87号反映的内容基本相同,为同一地点重复信访,已办理答复。

受理编号143:反映清水县永清镇煤炭一级市场后院有一销售白灰点,扬尘严重,白灰乱飞,使旁边山上农民半夏减产严重的问题,情况属实。办理情况: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7月15日对赵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堆放销售白灰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处以10元/平方米共计3105.60元的罚款,并限期3日内自行清运堆放的白灰及砂石料。目前该信访已办结,白灰及砂石料已完成清运,罚款已缴纳。

受理编号145:反映秦州区407医院东面食品公司家属楼前有一排小饭馆、油烟、噪音、污水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的问题,情况属实。一是秦州区市场监管局协同区城管执法局督促该处6家门店进行油烟检测;二是秦州区城管执法局督促6家餐饮店立即对噪声源进行隔音降噪措施并密封后厨窗户,并进行噪声检测;三是秦州区城管执法局配合相关部门尽快开展违章建筑认定工作,全力保障该小区改造工程顺利实施。该信访问题阶段性办结。

受理编号147:反映麦积区甘泉镇甘江村彭家庄新农村149号院对面路边有一大堆鸡粪,简单用塑料膜覆盖,有臭味渗出的问题,情况基本属实。办理情况:麦积区甘泉镇政府对曹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将堆存肥料全面搬离,并对堆放现场进行了全面消杀清扫,目前已办结。

受理编号148:反映秦州区火柴厂家属院3号楼旁绿色市场社区院内有10余个垃圾桶,每日凌晨四点左右倾倒垃圾时噪声、臭味扰民的问题,情况属实。一是区环卫中心督促天水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对火柴厂家属院3号楼旁绿色市场社区院内垃圾运输车装卸清运垃圾时间进行调整。二是小区物业公司天水广源物业公司对院内垃圾桶进行冲洗,同时加大卫生保洁力度。三是天水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加强清运作业人员管理,在清运垃圾的同时降低噪音,文明作业,同时对火柴厂家属院3号楼旁绿色市场社区院内垃圾清运时间进行了调整,由原来每天凌晨四点左右改为六点半左右清运,小区物业公司已对小区院内进行彻底清理保洁。

受理编号149:反映秦州区马忠华饭店厨房往下滴油烟,影响楼下2楼、1楼的环境,几年没人管的问题,情况属实。秦州区市场监管局督促该店立即对厨房后厨后窗进行清理,并更换油槽,并协同区城管执法局督促该店进行油烟检测。目前,现该店已完成对后厨后窗后墙清理并更换油槽,已联系检测机构进行油烟检测。

受理编号150:反映秦州区华岐乡下马村河道内有一私人洗砂场,洗砂时噪声很大,水务、环保部门不作为,此事反映多年未果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经现场核实,现场仅有一洗砂机尚未拆除,实为该企业与他人存在经济纠纷,正在由人民法院证据保全中,故尚未移除,现场未发现该区域内存在违法采砂行为,除洗砂设备外,河道平整畅通,不存在洗砂时噪声很大,水务、环保部门不作为的情况。

受理编号152:反映秦州区尚德苑小区6号楼有一堆垃圾已堆放2年有余,该问题于7月12日首次举报,转办后物业对垃圾简单进行覆盖,举报人认为此举治标不治本,要求物业彻底移除垃圾的问题,情况属实。堆存的装潢垃圾已清运离场,并对周围场地进行清洗消杀,7月15日已对该垃圾堆放点完成拆除,现场无噪音臭味,新选址建设的尚德苑垃圾集中堆放点7月20日投入使用。

受理编号153:反映秦安县中山镇东寨村有人将养猪场建在村中央,臭味扰民,建议将养猪场搬迁问题,情况属实。中山镇政府与中山镇执法大队会同东寨村委会与村民张某进行了面谈协商,张某承诺上门逐户道歉。同时经东寨村委会和张某金协商同意,将幼猪搬迁到村庄外闲置牛棚,目前正在做搬迁前的准备工作。该信访问题阶段性办结。

受理编号155:反映:张家川县张川镇综合商贸城D区120号商铺每天20时至22时一直用音响唱戏,噪音扰民的问题,情况属实。办理情况:张家川县公安局对赵某某和周围商户、住户进行询问,教育劝导当事人自行搬离,经教育劝导,赵某某自愿停止在C区120号商铺的秦腔演出,自行搬离该区域。同时,县城关执法局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梨园之声秦腔艺术团暂停演出活动,另行选址,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不得进行演出。

受理编号157:反映甘谷县滨河南路西城区万象城小区,没有接通自来水,私挖的地下水给业主饮用。楼下商铺的饭店全部把油烟直接往小区排,这么多家饭店造成的油烟味道特别大,油烟乱飞,气味难闻的问题,反映问题部分属实。2021年7月15日现场督促甘肃省乙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自备井进行了砂石料封填,并拆除了相关取水设施,完成了小区自来水并网工作,目前该小区自来水供水正常。县水务局根据2021年7月2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甘肃省乙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缴纳了20000元罚款和15280元水资源费。甘谷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对4家餐馆的业主和小区物业负责人进行了现场约谈,限期一周拆除通往小区院内的烟道并封闭后窗,并重新规范设置新烟道。

受理编号159:反映天水市秦州区奋斗巷瑞莲寺内每天从早到晚燃烧香蜡,产生的烟气污染空气和影响生态环境,周围内小区居民及学校深受其害,尤其是初一、十五寺内烧香点蜡、烟雾弥漫、气味难闻问题。情况属实。秦州区宗教局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指导建立和落实香烛明火、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明确燃香点蜡必须设置专人管理,继续落实好禁止在殿堂内烧香点蜡等措施。同时要求寺庙规范敬香点蜡数量。进一步引导游客、进香群众明确认识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是公民应尽义务,使文明燃香逐步成为公民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

受理编号161:反映麦积区寨子办事处张家村后北山上违规倾倒垃圾,村民反映,雨季容易造成滑坡、泥石流灾害的问题,情况属实。该信访与87号反映的内容基本相同,为同一地点重复信访,已办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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