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新闻资讯 >>
合作媒体 >>
展会知识 >>
当前位置:首页 >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环境信访投诉件的通报


近日,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投诉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认真查处。现将第七期环境信访投诉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科园大道36号广西税务学校旁垃圾箱臭气扰民问题(受理编号715)

经查,投诉情况属实。高新区管委会已组织市政环卫站对该校旁的垃圾箱进行了转移,并对原垃圾箱摆放点进行清理。

二、关于江南区金鸡村小火车站后垃圾堆放点污水横流问题(受理编号579)

经查,投诉情况属实。江南区政府已组织人员对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了清理整治,同时设立严禁倾倒垃圾警示牌。

三、关于江南区碧园南城故事小区后有多家小作坊,附近一水泥构件厂臭气、噪声及火车鸣笛噪声扰民问题。(受理编号575

经查,投诉情况不完全属实。群众反映的水泥构件厂为南宁市固若金保温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停产一个月,厂内无煤块堆放、燃烧痕迹,不存在噪声、臭气的情况。另检查发现附近有几家豆腐加工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异味,该区域还存在焚烧垃圾、秸秆、轮胎的情况。经开区管委会已对该片区进行了清理整治。

针对火车鸣笛噪声扰民问题,经开区管委会已督促该小区开发商配套完善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同时与铁路部门沟通,要求减少不必要的鸣笛,最大限度减轻火车鸣笛噪声扰民。

四、关于隆安县街亭小区几家物件加工点噪声及臭气扰民问题(受理编号772)

经查,投诉情况属实。隆安县政府已依法对涉事加工点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查扣相关加工器材,对涉事加工点进行断电处理。

五、关于柳沙英华路口夜宵摊点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受理编号577)

经查,投诉情况属实。青秀区政府已对该路口夜宵摊点进行了清理和整顿。

六、关于路银杉路附近山坡雨天发生泥石流淹没道路,泥浆水冲入凤岭明筑小区及泥头车占用居民道路、运输噪声和扬尘扰民题。(受理编号716

经查,投诉情况不完全属实。南宁市国土和城管部门现场核查,银杉路西侧山坡不具备泥石流条件,目前没有发生滑坡现象,雨天有部分泥浆冲入附近小区及市政道路。南宁市国土部门已要求该项目施工单位采取边坡防护和截排水措施,防止地质灾害发生。市城管部门已对占用居民道路的泥头车进行查处,并加大该路段冲洗力度,遏制道路扬尘污染。

七、关于武鸣灵水风景区培训中心破坏环境问题(受理编号563)

经查,投诉情况不属实。该培训中心位于灵水公园西侧,武鸣区政府调查组现场核查,该项目开工至今,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污染环境情况。

八、关于明秀西路正恒国际广场9号楼3楼健身俱乐部和2楼酒吧噪声扰民问题(受理编号578)

经查,投诉情况基本属实。西乡塘区政府已责令该两家公司立即整改,完善隔音措施、降低经营音量,避免噪声扰民。

九、关于兴宁区三塘镇松柏岭新村养猪场废水和病死猪丢弃污染水沟和农田问题(受理编号576)

经查,投诉情况不完全属实。该村共有5家小型生猪养殖场,兴宁区政府调查组现场核查,养猪场及周边未发现病死猪丢弃以及污水流入农田的情况。调查发现,5家养猪场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水沟,兴宁区政府已对5家养猪场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其进行立案处罚。

十、关于邕武路高峰二塘一带废渣砖加工厂噪声和粉尘扰民问题(受理编号695)

经查,投诉情况属实。高新区管委会已责令涉嫌违法经营水泥砖加工点立即停止生产,并依法对两违加工点进行拆除和取缔。

十一、关于白沙大道真好吃牛杂店烟油扰民问题(受理编号717)

经查,投诉情况属实。江南区政府已责令该店立即停业整治,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十二、关于广西和发强纸业有限公司私设施暗管排放超标废水问题(受理编号640)

经调查,投诉情况属实。马山县政府下已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并立即拆除私设暗管。同时,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十三、关于广西盛鸿混凝土有限公司有粉尘和噪声污染问题(受理编号643、808)

经查,投诉情况不属实。目前该公司已停止生产,正在对设备进行清点整理,等待搬迁。青秀区政府执法人员现场复查未发现该公司生产。

十四、关于自治区物价局地热空调泵房噪音扰民问题。(受理编号696)

经查,投诉情况不属实。经监测,该地热空调泵房边界噪声排放值未超标,符合《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昼间2级标准。

十五、关于沙井南站立交桥工地施工扬尘扰民问题(受理编号642)

经查,投诉情况属实。市城乡建委已向该工地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十六、关于桂春路壮圆大酒店项目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受理编号712)

经查,投诉情况属实。该工地开工建设以来,南宁市环保局已依法2次对施工单位作出处罚。接到投诉后,南宁市环保局立即对该工地进行突击检查,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行夜间施工。

十七、关于市城乡建委、环保局未按要求建立统一的监测平台,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拖延、推诿不作为问题。(受理编号564)

经查,投诉情况不属实。为加大对我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行为打击惩治力度,提升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南宁市政府将防尘降尘监控项目纳入2016年为民办实事工程,要求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在市区范围内扬尘污染严重的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控系统60套以上。目前该工程正在按计划推进政府采购有关工作,市环保局正按计划推进扬尘在线监测平台的建设,市城乡建委正按计划推进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受我市工程造价水平、地区经济条件等因素影响,推进过程中受到了一定的阻力,但不存在工作拖延、推诿不作为的情况。

十八、关于武鸣区环保局受理英烈村五星陶瓷厂废气污染举报答复时间拖延的问题(受理编号641)

经查,投诉情况不属实。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的相关要求,武鸣城区环保局受理投诉答复时间未超过60日,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答复时间拖延的问题。

十九、关于武鸣区奥玛广场和江滨公园广场舞噪声扰民问题(受理编号644)

经查,投诉情况属实。武鸣区政府已组织开展广场舞噪声扰民专项整治工作,发放《关于公共场所噪声污染防治有关问题的通告》等宣传资料,劝导群众在夜间21:30后结束活动,并取得了理解。

二十、关于武鸣区双桥镇造庆村三家养猪场废水污染鱼塘和水井问题(受理编号645

经查,投诉情况不完全属实。三家养猪场当中有两家污水排入鱼塘,另外一家并未向鱼塘排污;武鸣区调查组现场核查,养猪场废水污染水井不实,该水井四周并无污染源。

针对两家养猪场废水污染鱼塘问题,武鸣区政府已责令养殖户立即整改,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禁止向鱼塘排放污水。

二十一、关于武鸣栲胶厂废水污染灌溉用水问题(受理编号722)

经查,投诉情况基本属实。该厂浸堤上水池、冷却水池均存在渗漏现象,武鸣区政府已向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二十二、关于安吉中学雨水流入居民通道,影响居民出行问题。(受理编号646)

经查,投诉情况不属实。西乡塘区政府调查组现场勘查,雨天居民通道路面积水是由于两侧尚未建设排水沟所致,与安吉中学门口地面雨水流入无直接关系。西乡塘区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修建居民通道两侧排水沟,防止雨天积水。

二十三、关于西乡塘区一污泥直埋场环境污染隐患问题(受理编号773)

经查,投诉情况不完全属实。该污泥直埋场为广西腾龙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双定镇的土地改良试验示范基地,其污泥加工产品经检测未超标。厂区周边没有河流,未发现污染河流的情况。该公司建设有污水处理池,但相关设施不够完善,目前正在扩建完善。西乡塘区政府已督促该公司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严格按有关规范处理污泥,并责成该公司加强生产过程中除臭除工作,防止异味扰民。

二十四、关于兴宁区三塘镇那况村红灯坡养猪场废水直排水沟,随意丢弃病死猪污染水沟和农田的问题。(受理编号698)

经查,投诉情况不完全属实。兴宁区政府调查组现场核查,该养猪场未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养殖废水经沉淀后直排水沟,废水污染水沟属实。周边自然水沟及农田未发现随意丢弃病死猪的情况,投诉情况与事实不符。针对养猪场废水直排问题,兴宁区政府已向其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其进行立案处罚。

二十五、关于邕宁区那楼镇环卫站未征得村民同意和取得审批手续,擅自占用屯良村集体农用地建设垃圾场,破坏林地植被和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问题。(受理编号697)

经查,投诉情况不完全属实。该新建垃圾场实为那楼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用于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该项目已取得立项审批,在项目征地过程中,均与农户签订了相关征地协议书,并足额支付了征地补偿款。邕宁区政府已责成该项目业主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并加强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复绿工作。

二十六、关于振业·邕江悦府项目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受理编号775)

经查,投诉情况属实。青秀区政府、市城乡建委已依法对该项目进行立案处罚。

二十七、关于隆安县白马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法采矿破坏周边环境问题(受理编号863、1034)

经查,投诉情况不属实。该公司采矿项目已依法取得有关部门审批。隆安县政府、南宁市国土局现场核查,该公司露天煤矿开采的范围全部位于批准的矿区范围内,未发现该公司非法采矿导致水库、农田被淹、水土流失等破坏环境的现象。

二十八、关于横县南乡镇南乡社区填土造地问题(受理编号718)

经查,投诉情况基本属实。该填土工程位于横县曲江,属南乡镇经济开发区工程项目。该项目尚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横县政府已责令该项目立即停工,并完善相关手续。

二十九、关于江南万达广场项目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受理编号806)

经查,投诉情况属实。该项目开工建设以来,江南区政府执法部门已依法对施工单位作出过处罚。接到投诉后,江南区政府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工地进行突击检查,并对其违规夜间施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行夜间施工。

三十、关于吴圩镇康宁村坛廖坡一木业公司污染居民井水和臭气扰民问题(受理编号727)

经查,投诉情况不完全属实。该公司距离最近居民水井约500米,与反映的距离居民水井3米事实不相符,经开区管委会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村民的饮用水井进行采样监测,分析可能造成污染的原因。该公司未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油漆味无组织排放,存在臭气扰民情况。同时,该公司涉嫌未批先建,经开区管委会已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三十一、关于普罗旺斯小区到机场高速范围内夜间铁锈臭味扰民问题(受理编号802)

经查,投诉情况不属实。该片区无工业企业污染源,经开区管委会组织执法人员对该片区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铁锈臭味扰民的现象。

三十二、关于良庆区那陈镇进宏市场一碾米店噪声扰民问题(受理编号723)

经查,投诉情况属实。良庆区政府已责令该店限期整改。

三十三、关于良庆区金象大道一医院夜间焚烧医疗垃圾臭气扰民问题(受理编号725)

经查,投诉情况不属实。该医院为崇左市复退军人医院,建有规范的医疗废物贮存室,医疗废物移交有资质的公司处置,良庆区政府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医院有焚烧医疗废物迹象,但有两处焚烧落叶的痕迹,良庆区政府已责成该医院加强管理,禁止露天焚烧落叶和垃圾。

三十四、关于良庆区通威饲料厂和正大饲料厂恶臭、噪声扰民问题以及良庆区建设路附近木材加工厂、养猪场、废品收购点、汽车修理厂环境污染问题。(受理编号728)

经查,投诉情况属实。良庆区政府已责令通威饲料厂停产整改;责令正大饲料厂、南宁市超越木托加工厂、南宁市大林家具厂、南宁市赛家美家具厂、广西刘氏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南宁市佳德汽修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对非法养猪场依法进行拆除。

三十五、关于西乡塘区农院路、秀灵路西一里沿街,广西大学东门饮食摊点油烟、噪声、恶臭扰民问题。(受理编号714、719)

经查,投诉情况基本属实。西乡塘区政府已联合市城管局加强对该路段夜市摊点的管理,防止噪音扰民、油烟污染问题再次发生。

三十六、关于南宁市友爱立交桥交通噪声扰民问题(受理编号713)

经调查,投诉情况属实。该立交桥隔音降噪工程目前已完成招标工作,计划2016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

三十七、关于南宁浮法玻璃厂烟囱废气扰民问题(受理编号721)

经查,投诉情况基本属实。为彻底解决烟囱废气扰民问题,该厂已启动搬迁工作,该厂300t/d生产线已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关停计划,计划于2016年底关停。在搬迁前的过渡期,南宁市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强对该厂的监管,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十八、关于武鸣恒泰丽园小区对面一非法大型垃圾废品回收站废品堆积污染环境问题(受理编号774)

经查,投诉情况不完全属实。该垃圾废品回收站为武鸣县唐氏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该公司办有工商执照,属合法经营。该公司场内存在废品堆积问题,武鸣区政府已责令其立即整改。

三十九、关于武鸣区灵马镇灵马村排水系统不完善,造成雨天积水问题。(受理编号726)

经查,投诉情况基本属实。武鸣区灵马镇政府已对该村排水沟垃圾进行清理疏通,并尽快扩建灵马社区三民路口涵洞。

四十、关于武鸣区定罗富达市场鑫建彩钢瓦经营部噪声扰民问题(受理编号809)

经查,投诉情况基本属实。该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武鸣区政府已责令其立即停产,要求限期搬迁,并依法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四十一、关于南宁市大学路91号6栋二单元楼下种菜,农家肥以及养殖家禽臭气扰民问题。(受理编号942)

经查,投诉情况不属实。大学东路91号为广西银行学校,该校生活区内6栋二单位楼下未发现有人种菜和养鸡养鸭现象。

四十二、关于西乡塘区新阳街道办边阳社区雅里中坡一违章建筑,生活污水直排水沟,导致污水臭气扰民问题。(受理编号946、1037、1126)

经查,投诉情况基本属实。西乡塘区政府已组织人员对该处水沟淤泥和垃圾进行清理,并对水沟进行封盖。

四十三、关于南方大厦垃圾房臭味扰民问题(受理编号720)

经查,投诉情况属实。兴宁区政府已向该大厦物业公司下达了环境污染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目前该物业公司已选定垃圾房建设新址,并已对原垃圾房进行了拆除。

四十四、关于邕宁区那楼镇帽子水库周边种植速生桉,肥料污染水库水质,影响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受理编号724)

经查,投诉情况部分属实。在雨季会有较少的速生桉肥料随雨水流入水库,对水库水质造成一定影响。经采样检测结果显示,该水库水厂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9—2006)标准要求。邕宁区政府已责成那楼镇政府加强水源地的日常巡查及水质的检测监控,确保饮水安全。

四十五、关于经开区吴圩镇平丹村蕾寨坡一砂场污染那楞河、噪声扰民问题。(受理编号565)

经查,投诉情况属实。该砂场无用地及采矿手续,属非法经营。经开区管委会已对该采砂场进行取缔,并拆除和捣毁该砂场建筑物及采砂、洗砂设备。

注明:本文章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