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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九批2020年7月13日)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九批 2020年7月1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D3600320200708116

宁都县长胜镇琴江河长胜段每晚有开船电鱼现象。

宁都县

水、生态

7月9日收到转办件后,宁都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分管领导抓好落实。7月9日、7月10日、13日,宁都县分管领导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长胜镇等单位到现场实地调查,初步了解有两艘非法渔船,在晚上出动,进行非法电鱼。7月9日晚上,宁都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对琴江河实行了全面排查,发现长胜镇新桥下面停靠一艘电鱼船,船上有流刺网2副及电鱼设施一整套,执法人员现场拆除了相关电鱼设施,没收了2副网具。经调查核实,投诉内容情况基本属实。

7月9日收到转办件后,宁都县主要领导立即批示,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宁都县分管领导已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开展实地调查及执法,目前,已拆除了停靠在长胜镇新桥下面一艘电鱼船的相关电鱼设施和动力及发电设备,并没收了2副网具,使该船丧失继续非法电鱼能力;同时,加大了对琴江河宁都段全流域巡查排查力度,共捣毁竹排11只、没收渔网12副,有效震慑了琴江河宁都段捕鱼、电鱼违法行为。今后,宁都县将按照抓源头、打现行、禁市场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活动,严厉打击非法捕鱼、电鱼、炸鱼等行为,切实保护琴江、梅江等河流水生态资源。由于执法巡查未发现船主,案件还在作进一步调查。

2

D3600320200708117

赣县区沙地镇塘背湾组小岗背沙地的肖姓村主任有家疑似提炼地沟油的炼油厂。

赣县区

赣州煌德饲料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原为2012年江西和茂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周边农户租用,租期10年,2022年2月28日到期。2016年江西和茂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将场地转租给了塘背湾组小组长肖某春经营,肖某春在2017年3月份又将场地转租给了赣州煌德饲料有限公司。赣州煌德饲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显示其经营范围为:动植物类油脂饲料生产、销售;非食用植物油脂和动物油脂收购、销售、农副产品收购、销售。现场查看了该公司有关资料情况。2017年 7月,赣县区环境保护局批复了该公司年产2万吨饲料级动物油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2019年4月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发放了饲料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17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2019年7月,该公司自行组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评审通过。

2020年4月赣州市赣县生态环境局发放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自2020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2日)。

该公司生产工艺主要为将生产的原料(冷冻的屠宰下脚料)解冻(蒸汽锅炉)→原料粉碎→除水→熬油(导热油锅炉)→过滤(分离油渣)→油→压榨(油渣)→粉碎→肉粉。产生的废水全部进入收集池,运回赣州开发区江西煌德食品厂内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确保废水不外排。

通过查看该公司近几个月产品销售台账及与各饲料公司销售合同和入库单据,产品去向明确,不存在生产地沟油的情况。

该信访件反映的肖姓村主任为肖某春系村小组长,不是村主任。赣州煌德饲料公司没有提炼地沟油。

该信访问题不属实。

由区生态环境局责令赣州煌德饲料有限公司对废气废水处理并加强日常管理。

3

D3600320200708118

投诉人反映:瑞金市沙下村黄泥塘小组有家养殖场养殖十几头牛污染池塘、井水,气味难闻。

瑞金市

2020年7月10日,由壬田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瑞金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前往瑞金市壬田镇沙下村黄泥塘小组,对反映问题采取现场检查、调阅资料、调查询问等方式进行调查。

经调查,壬田镇沙下村黄泥塘小组胡雪林养殖场养殖废水直接进入沼气池降解后,最后流入氧化塘。检查人员对该养殖场周边环境进行踏勘,发现该场右道排污管道破损污水泄漏导致堆沤发酵气味难闻,调查还发现存在水冲洗栏频繁,导致沼气池水量容纳有限所产生的污水降解不完全的情况。未发现池塘水有明显的异常,但是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此外,距离养殖场60米外有一处压水井,经压水未闻异味。

综上所述,反映产生的废水乱排,导致污染池塘、井水气味难闻情况部分属实。

属实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结合现场走访调查实际情况,我市作出以下处理:1.该区域属于限养区,维持其现有规模,不得随意扩大养殖规模;2.督促其完善雨水分离改造升级;3.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污水收集管道的修复;4.督促其升级改造氧化塘使用三级氧化塘,并进行防渗处理;5.检测压水井饮用水水质;6.要求其以上整改项目在2020年10月10日前完成。

*

4

D3600320200708119

来信举报赣县区韩坊镇宝莲山风景区上岭村仙人洞腾峰矿业。1.在开采矿石中毁林数百亩;2.破坏山体的泥浆水和碾磨石粉的石浆水流入农田,导致农田减产和水源污染,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用水;3.该厂24小时开启生产设备和放炮炸石头,及每天约四、五十辆大卡车、运输车经过,生产噪音、粉尘和气味,严重影响上岭、下岭二村群众正常生活;4.举报人举报该厂没有采砂许可证,无证非法露天开采。

赣县区

土壤、噪声

1.关于投诉人反映在开采矿石中毁林数百亩问题。

江西省林业厅分别于2010年、2013年、2018年、2019年给该项目颁发了四次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赣林地审字〔2010〕1062号、〔2010〕1159号、〔2018〕0107号、〔2019〕1181号)共计303.5775亩。该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审批手续依法依规使用林地,林业部门根据现场实地比对使用林地审批图纸,认为不存在超范围使用林地的情况。不存在毁林情形。根据核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2.破坏山体的泥浆水和碾磨石粉的石浆水流入农田,导致农田减产和水源污染,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的问题。

一是该矿山的排水排污设施已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矿山三合一方案要求建设。二是雨水、淋溶水通过排水沟经沉砂井初次沉淀后汇集到三级沉淀池沉淀、净化,沉淀净化后的雨水用于矿区绿化和喷淋设施使用,不外排;遇暴雨时,雨水经沉淀池溢流至下游拦砂库,拦砂坝高约4米,按规范标准设了排水口和泄洪口,泥砂得到有效沉淀后雨水排出。三是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隔油池+地埋式微动力一体化污水设施+尾水收集池处理,符合环保标准要求,收集的尾水用于厂区绿化。四是加工生产工艺为来料破碎碾压成粉袋装或罐装运输外出。五是村民饮用水点位于矿区高位处,不存在低处的矿山污染高处饮用水源的说法。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3.关于投诉人反映该厂24小时开启生产设备和放炮炸石头,及每天约四、五十辆大卡车、运输车经过,生产噪音、粉尘和气味,严重影响上岭、下岭二村群众正常生活的问题。一是经测算最近一户居民点距离露天开采区约500米,处于有效防护距离之外。二是该公司执行八小时工作制,有时存在加班现象。经调查矿山一般隔10天爆破一次,时间为白天12点左右,采取毫秒电雷管一次性、瞬间爆破方式,爆破后采用有效降尘措施。三是矿山生产加工车间为双层封闭式车间,产噪继续按规定安装了消声器,配置了喷雾式降尘设施,配备脉冲式收尘器。通过以上措施,粉尘、气味和噪音得到有效的消除,矿山安装了扬尘、噪音环境检查设备,现场检查时PM2.5、PM10、噪音分贝值均正常,未超标。四是大理岩矿石原料密闭车间加工,不添加任何化学原料,无有害气味产生;五是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且严格按交管规定运载,不超载,密闭运输,厂区道路不经过村庄。

根据以上情况,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4.关于举报人举报该厂没有采砂许可证,无证非法露天开采的问题。该矿山企业证照齐全,依法依规办理了采矿、环保、安全生产、水保、林业、营业执照等手续。根据核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督促该矿山企业高标准高要求完善建设好排水和水净化设施,确保水质和农田不受影响,科学合理开展生产,提高工艺技术水平,继续做到不起尘、不产噪、不扰民。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面按时完成绿色矿山各项建设内容。

*

5

D3600320200708120

信丰县嘉定镇土墙背信池公路旁赣深高铁指挥部搅拌车清洗时产生的泥桨流入农田,希望得到处理。

信丰县

经核查,被举报对象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赣深客专(江西段)GSJXZZQ-2标一分部及中铁电气化局赣深铁路江西段四电系统集成项目部,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搅拌车司机有时偷偷在农田旁边水沟清洗搅拌车,导致部分水泥渣流入农田。

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现场下发整改通知,责令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赣深客专(江西段)GSJXZZQ-2标一分部及中铁电气化局赣深铁路江西段四电系统集成项目部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农田及水沟内的水泥渣进行清理,严禁在水沟边清洗搅拌车。

7月9日中午,施工单位组织挖掘机对流入水沟及农田的水泥渣进行了清理,问题已得到解决。

6

D3600320200708121

南康区龙华乡双江村秀田组谢学飞负责的家具厂噪音和粉尘大,离居民楼近,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南康区

气、噪声

经查,信访人反映谢学飞负责的家具厂营业执照名称为南康区龙华乡友业数控工艺家具厂,经营者为谢学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782MA35U0B6XC,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地址为赣州市南康区龙华乡双江村秀田,主要从事实木家具及其配件、工艺雕刻,加工、销售。雕花车间为自建居民房,共有6层,4—6层为居住区,其中下三层为雕花车间,每层占地面积约196平方米,有员工4人,主要机械设备有雕花机、打磨机,月产量400—500套。距最近居民住宅区60米左右,处于居民住宅区范围,平均每次同时开4—5台雕花机,未采取有效的隔音措施。

2020年7月9日,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南康区龙华乡人民政府及双江村委会工作人员对南康区龙华乡友业数控工艺家具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厂楼房一楼和二楼正在进行雕花作业,三楼两台雕花机未作业,未采取有效隔音措施,已安装的粉尘吸尘设施收集效果有限,地面可见粉尘积压。

针对上述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7月10日,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对南康区龙华乡友业数控工艺家具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康环责改字〔2020〕328号),责令停止生产。

7

D3600320200708122

信丰县铁石口镇垇坵村有8、9家砖厂生产时硫磺味和烟尘大,影响周围居民。

信丰县

经查,信丰县铁石口镇垇坵村共有8家砖厂,均办理了环保手续,安装了脱硫、除尘设施。部分砖厂现场偶有闻到硫磺味,有一定烟尘。调查组于7月9日委托了有资质的第三方(江西省南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西省安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8家砖厂大气排放污染因子进行了现场检测。根据7月12日两家检测单位提供的检测结果显示:

达标砖厂3家:信丰县铁石口镇锦品新型墙体材料厂、信丰县荣发实业有限公司荣发页岩砖厂、信丰县铁石口镇金信页岩厂。

超标砖厂5家:信丰县金铁龙新型墙体材料二厂、信丰县铁石口新型墙体材料厂、信丰县金墙祥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信丰县金石新型墙体材料厂、赣州新达利实业有限公司。

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依法对信丰县金铁龙新型墙体材料二厂、信丰县铁石口新型墙体材料厂、信丰县金墙祥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信丰县金石新型墙体材料厂、赣州新达利实业有限公司等5家问题砖厂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7月30日前整改到位,否则采取责令停产措施。目前,砖厂正在组织整改,我县将持续跟踪,确保按规定时限整改到位。

*

8

D3600320200708123

于都县楂林工业园卢山路(谐音)有一洗衣厂(位于原江凯制衣厂),该厂有一污水管道,污水直排,气味难闻,投诉人担心会影响水质及身体健康。

于都县

水、气

7月10日,由于都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县生态环境局牵头,与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组成联合调查组,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于都于盈洗涤厂位于于都楂林工业园区,该厂主要以洗涤床单、窗帘、桌布等布草为主。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生产状态,生产时产生的洗涤废水通过三级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园污水管网,经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贡江,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现场检查时未闻到恶臭气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

9

D3600320200708124

会昌县文武坝镇白石村旱段坳小组斜窝有两家养猪场,分别是村干部康林贵及其父亲康洪生经营的,两家养猪场晚上排污,污水流入河里,造成水污染。

会昌县

文武坝镇白石村旱塘垇小组村民康林贵养猪场的基本情况:该场处于一小山垇,建于2006年,猪场面积约200平方米,目前该场存栏香猪11头。建有沼气池约容量30立方米、沼液流入约20立方米沼液池中,再排放到到约3亩氧化塘,没有直接排污口。该场周围300米内无人家居住。文武坝镇白石村旱塘垇小组村民康洪生养猪场的基本情况:该场处于王前坑,原属养鸭场,猪场面积约130平方米,存栏母猪3头、肉猪25头,粪污直接排入约15亩鱼塘中。该场周围300米内无人家居住。两家猪场不存在晚上排污情况,对环境影响不大。

处理整改情况: 1.康林贵猪场:粪污处理设施比较完善,已做到污水不外排,责成业主干清粪,污水沟改明沟为暗沟,做到固液分离和雨污分离。2.康洪生猪场: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责成业主清干粪,污水沟改明沟为暗沟,做到固液分离和雨污分离,并于2020年8月底前建好沼气池20立方米以上。

10

D3600320200708125

投诉人反映:瑞金市九堡镇沙垅村沙垅组天津乐顺建材有限公司无证经营,进行采石制砂,造成自来水水源地被破坏,生产时灰尘大、道路扬尘,造成大气污染。投诉人要求该企业办齐环保手续,做好环保设施。

瑞金市

2020年7月10日,由瑞金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九堡镇政府、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调查核实工作组,前往瑞金市九堡镇沙垅村,对反映的问题采取实地查看、调查询问等方式进行了调查。经现场踏看、走访询问发现,瑞金乐顺建材有限公司碎石与机制砂生产项目已完成破碎、筛选工艺等部分生产设施设备组装,未投入生产,未对周边环境造成环境污染。经调查,瑞金乐顺建材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该公司碎石与机制砂生产项目于2019年10月在市行政审批局进行了备案登记,所以投诉人反映瑞金市九堡镇沙垅村沙垅组天津乐顺建材有限公司无证经营问题不属实,因该公司碎石与机制砂生产项目目前尚未投入生产,所以投诉人反映进行采石制砂,造成自来水水源地被破坏,生产时灰尘大、道路扬尘,造成大气污染问题不属实。但该公司碎石与机制砂生产项目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情况下完成了部分生产设施设备的组装,属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结合现场走访调查实际情况,我市作出以下处理:1.由瑞金生态环境局责令瑞金乐顺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碎石与机制砂生产项目建设,对其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2.由瑞金生态环境局加强环境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后方可恢复建设,监督企业在生产建设中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建设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11

D3600320200708126

华劲纸业、逸豪公司两家企业每天晚上七八点钟至第二天早上八点排放刺鼻气味,且能明显看到华劲纸业烟囱排放的浓烟,影响周边居民身体健康,要求处理。

章贡区

(一)赣州华劲纸业有限公司

2020年7月8日,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赣州华劲纸业有限公司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赣州华劲纸业有限公司在正常连续生产。该公司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150吨的燃煤锅炉废气、盐酸炉尾气、氧化沟气罩收集尾气、蒸煮废气,以及原料堆场自然发酵产生的竹木气味(属芳香烃类,不属于恶臭气体),锅炉废气采用炉内脱硫+脱销+布袋除尘+湿法脱硫处置,盐酸炉尾气通过水喷淋吸收氯化氢气体处置,氧化沟气罩收集尾气是经过光氧除臭经喷淋洗涤达标排放,蒸煮废气通过气提系统处理后送炉内燃烧处理。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在线数据显示达标排放;现场检查该公司储存竹木原料堆场,存在自然发酵产生的异味;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2020年5月29日我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排放的废气进行无组织监测、锅炉废气有组织监测(报告编号:H&S0220016052092)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废气硫化氢、二氧化硫未测出,锅炉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监测结果未超过国家标准限值。

(二)赣州逸豪优美科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0日,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赣州逸豪优美科实业有限公司的环保设施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在低负荷连续生产,该公司废气主要来源于萃取工艺中产生的盐酸雾、硫酸雾,浸出工艺中产生硫酸雾,成品工序中产生的氨气。酸雾采用8个吸收塔用碱性溶液吸收处置,氨气采用4个吸收塔用酸性溶液吸收处置。天燃气锅炉排口不产生有害废气。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在正常运行。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前期已要求赣州华劲纸业有限公司采取措施对其原料堆场控制存放量,减少发酵产生的异味。现场该公司正在减少存放量。

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赣州逸豪优美科实业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监督其环保设施达标运行。

12

D3600320200708127

安远县欣山镇大胜村追业中学后山欧阳绍忠计划种果树,挖山导致泥浆流入投诉人家中。

安远县

其他

欧阳德春(欧阳绍忠之子)先后于2020年5月2日、6月28日对信访件中职业中学后山地块进行开挖准备果园复产,开挖面积约18亩。开挖地块果业复垦,造成地表裸露,在山脚区域设有地沙拦截沟,开挖时有少量泥土散落在房屋后的泥沟里,现场未发现有泥浆流入投诉人家中。因此,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我县相关部门已责令欧阳德春立即改正,下发了《违规行为停止通知书》,要求欧阳德春立即停止果园复产行为并完善相关水保措施,防止出现水土流失现象。

13

D3600320200708128

寻乌县南桥镇珠村大坑头有企业采砂导致河水被污染。

寻乌县

2020年7月9日,县水利局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南桥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查,从现场情况看因该处河道采砂作业,导致现场40米河岸线植被损坏。

县生态环境局对采砂现场河段水质进行现场取样,并对寻乌县南桥镇珠村大坑头岗下河段河道采砂现场的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

县水利局对寻乌顺意建材经营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寻水利责改字〔2020〕8号),责令寻乌顺意建材经营部限期一个星期将损坏的河岸植被进行修复。

经过县生态环境局水样检测结果表明,南桥镇珠村大坑头岗下河段河道采砂现场水质达到国家三类水标准,说明该处河道采砂未造成河水污染。针对该处河道采砂造成的河岸线植被损坏问题,于2020年7月11日经现场核查,该处损坏的河岸线植被已播种草种子。

14

D3600320200708129

赣县区狮子岩大道与深圳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50米东源盛景小区西侧约150米,有家名为东霸米粉的工厂二十四小时生产,生产时噪音、粉尘较大,粉尘随排风扇排出,一楼有污水处理池水较黑,有酸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赣县区

大气、水、噪音

经现场检查,赣州宝兴米业有限公司自7月3日起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不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该公司位于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金工业园内,可以二十四小时生产;该公司生产废水通过管道排入污水处理站,经预处理、混凝沉淀、两级生物接触氧化和MBR膜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但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池未封闭,沉淀池中存留的废水因高温发酵有酸臭味;该公司厂房北面距离居民住宅不足30米,且北面墙上有粉尘,存在粉尘收集不到位问题;因生产设备在检修未运行,现场未听到噪音。根据核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该信访件问题属实。

2020年7月11日,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对赣州宝兴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为民进行了现场询问调查笔录,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

1.在车间投料口加装布袋除尘设备收集淀粉粉尘,杜绝粉尘随排风扇飘出;

2.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善,加盖活动板房及安装异味处理系统,杜绝气味溢散;

3.对靠近居民区侧的设备加装隔音降噪设施,在夜间减少机械使用率,减轻噪音影响;

4.对企业内部雨污水管网进行清理、排查、整改,做到雨污分流。

15

D3600320200708130

于都县罗坳镇循环工业园整个道路上都有白色油漆状石灰渣,怀疑是污泥治理厂运输污泥时造成,投诉人担心白色废渣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希望调查清楚。

于都县

固废

7月9日,由县政府朱旭副县长带队,携罗坳工业园区企业服务股、园区城管中队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位置为于都县罗坳工业小区上罗大道,现场发现道路上散落白色废渣,反映道路上有白色物问题属实。经企业主提供合同材料和现场勘查确认,白色废渣实为企业生产有机肥的填充剂石膏粉,主要化学成分为碳酸钙,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赣州中投红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安排了人员将散落在道路上的石膏粉进行清理。目前,散落在道路上的石膏粉已清理完毕。

*

16

D3600320200708131

信丰县万隆乡高坎村小塘小组李丙生养殖的鸡、鸭、牛离居民住宅区太近(15至20米)。

信丰县

经查,该养殖户位于信丰县万隆乡高坎村小塘小组,属于李丙生农用房,2018年建设,有牛栏舍1栋12平方米、农用设施房有18平方米,院子200平方米,现场调查发现院子里鸡有1羽、鸭有3羽、鹅有3羽、牛栏舍有黄牛1头。

李丙生于7月10日已做好农院环境卫生工作,问题已解决。

17

X3600320200708011

赣县区吉埠红顺页岩砖厂生产时尘土飞扬、烟气刺鼻。

赣县区

1.该砖厂正在生产,喷淋降尘、脱硫塔等环保设施运行,现场检测脱硫塔的中和液PH值呈碱性;

2.该砖厂已建设封闭式作业车间及车辆进出冲洗平台;

3.该砖厂已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但还未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4.该砖厂厂区道路已全部硬化,已建设钢架构原料堆放棚,无原料露天堆放现象;

5.该砖厂细碎装置未全部密闭,生产时产生粉尘,部分粉尘随空气流出;

6.进出砖厂的运输车产生道路扬尘现象;

7.该砖厂烟气经脱硫塔中和处理后通过烟囱高空排放(烟囱高度达83 米),现场未闻到刺鼻烟气。当地村民反映有时存在异味情况。

根据核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由区自然资源分局和区生态环境局联合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1.责令对除尘装置进行全面的检修,确保细碎装置密闭,产生的粉尘不外泄,进入吸尘管道进行回收利用。建立定期保养制度,健全相关台账。

2.责令对脱硫塔装置开展全方位检修和整改,同时启动脱硫塔气体在线系统,8月底完成联网,实施动态监测,确保外排烟气空气质量达标。3、启动冲洗平台清洗进出车辆,确保泥土不随车上路。

配置洒水车,对砖厂门口公路实行常态化洒水降尘,确保道路不扬尘。

18

X3600320200708012

赣县区五云镇有三家非法洗砂制砂窝点,分别位于赣江材赣华顺新型建材厂处和北坑桥砖厂后约200米处及阴坑处,均未办理任何经营证件和相关手续,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至河道上,影响到街上的居民用水。

赣县区

1.经现场核查,江西永强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赣县区分公司,其负责人是曾广佑,本地人,该公司不在生产,2020年6月19日区生态环境局给该公司实施查封,停产至今。堆放点有中砂90方左右还未售出。该公司旁边有住家户,住家户就是曾广佑本人的。沉淀池有两个小的和一个大的,沉淀池没有做任何的防污措施。从检查中核实,该公司没有办理任何经营证件和相关手续,举报情况属实。2. 经现场核查,赣县区仁彬建材经销部,其负责人是刘仁彬,本地人,该经销部已不在生产,2020年6月19日区生态环境局给该公司实施查封,停产至今。堆放点有中砂10方左右还未售出。该经销部三面环山,周围没有住家户,沉淀池有三个,沉淀池没有做任何的防污措施。从检查中核实,该经营部没有办理任何经营证件和相关手续,举报情况属实。

区生态环境局已对江西永强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赣县区分公司和赣县区仁彬建材经销部实施了查封。4、责令2020年7月30日前完成降尘设施配置,实施常态化降尘管理,消除扬尘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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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举报章贡区海会路高婆子美食。1.店内产生的油污直接通过门前的马路排入下水道中,造成路面长期油污不断;2.该店3次出现着火现象;3.该店厨房产生的油烟未经净化直排;4.长期占道经营;5.长期使用高音喇叭播放招揽广告,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存在安全隐患。

章贡区

水、气、噪声

7月8日,针对该信访案件,街道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督促赣江综合执法大队牵头,会同南市街居委会调查处理。经调查,信访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1.因该店厨房小导致店家在路边清洗盘子及碗筷。2.经调查该店着火现象不属实。3.该店以天然气为主要燃料,厨房后共建1个排烟管道。均已安装大功率油烟净化设施,现场运行正常。4.长期占道不属实5.长期使用高音喇叭播放招揽广告均不属实。

7月9日,赣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举报后对该单位进行现场勘察,指出投诉问题,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主立即清洗路面油污,今后不得在路边清洗盘子及碗筷和倾倒污水。油烟净化设施需正常开启并定期清洗,在平时营业时不可放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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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举报赣州市各大型水库、河流非法电鱼的情况。1.宁都县梅江河及梅江上游的团结水库常年存在电鱼的情况;2.石城县琴江和岩岭水库,存在用小竹排电鱼的情况;3.上犹和崇义县共同管理的阳明湖,后半夜经常有电鱼的小船出没;4.于都罗坳电站坝上(于都管理的范围)经常有背电鱼机在河边电鱼的人员,且在罗坳电站坝下面全是砂子地方基本都是赣县人在开船电鱼;请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宁都县

生态

7月9日收到转办件后,宁都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分管领导抓好落实。7月10日,宁都县分管领导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团结水库管理局等单位到团结水库和梅江河沿岸现场实地调查,并走访了沿岸部分群众,了解到团结水库及梅江河偶尔有非法电鱼现象,投诉内容情况基本属实。

7月9日收到转办件后,宁都县主要领导立即批示,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宁都县分管领导已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开展实地调查,并对梅江河及团结水库进行了全面排查,当天未发现电鱼现象。宁都县将进一步加大渔业执法力度,加强日常执法巡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电鱼、捕鱼行为。

石城县

生态

2020年7月11日,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水利局、高田镇人民政府参与,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局长吴德美,渔政水产站长曾定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干部温泽民,县水利局水政股长温礼有,高田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陈新勇一行到岩岭村、岩岭水库,通过走访周边群众、询问水库承包人、询问岩岭村委会干部等方式实地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为,2016年前,原水库周边的岩岭村龙下小组集体制作小竹排,雨季期间用于水库周边村民摆渡耕种农田,2017年以后,由于库区周边农田耕种的诸多不便,导致撂荒,龙下小组农户没有再去库区周边耕种农田,竹排也拆除了。岩岭水库周边村民现己没有小竹排,岩岭水库承包者有用于生产管理和捕鱼的小船,但没有小竹排。现场巡查水库周边及库内,未发现小竹排。

琴江河纵贯石城北南,河道长达119公里,在2019年年底之前,未实行全面禁渔禁捕期间,确有一些不法分子用非法捕鱼方法进行捕鱼,包括用竹排电鱼。虽然农业农村、公安、水利等相关部门进行严厉打击,但还也有极少的不法分子,在晚上采用非法方式捕鱼,但白天也没有发现琴江河用小竹排电鱼情况。

现场调查结果表明,诉求人反映的岩岭水库有用小竹排电鱼情况不属实,琴江河目前有用小竹排电鱼情况也不属实。

一是要求高田镇人民政府、岩岭村委会加强对岩岭水库的巡查监管,严厉打击利用非法捕鱼方式捕捞水库及周边河流中鱼类行为。二是水库承包者发现利用非法渔具捕捞鱼时,及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杜绝使用非法渔具与非法方式。

关于琴江河(赣江源斑鳢种质资源保护区)与县境内其他天然河流的保护:一是石城县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禁渔禁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调度全县禁渔禁捕工作;二是石城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发布了《关于县境内所有天然河流实行全面禁渔禁捕的通告》,《通告》详尽告知全县人民,禁止捕鱼的时间与区域、禁止行为,特别是非法捕渔工具与非法捕鱼方式。并加大宣传力度,做到禁渔禁捕工作家喻户晓,公告中突出了群众监督,实行举报有奖,举报核查属实,一次性奖励举报人500-1000元,并严格保护举报人。三是制定了《石城县开展县境内天然河流禁渔禁捕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对琴江河及其它河流的监管与保护。四是县乡村三级都分别召开了县境内所有天然河流实行全面禁渔禁捕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同时结合河长制护河行动,常态

化开展了禁渔禁捕巡查工作。

上犹县

生态

7月10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渔政执法人员采取水上巡查、岸上蹲守的方式前住举报水域执法,巡查中未发现电捕船只,也未发现非法电鱼嫌疑人。自2020年1月1日阳明湖(上犹区域)实施全面禁捕以来,上犹县农业农村局、上犹县公安局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白加黑的执法模式下,在阳明湖未查获使用电捕船非法捕捞的行为;同时,也向长绿渔业公司各工作站点工作人员了解情况,通过查阅公司工作记录,调取公司监控视频,得知长绿公司每天24小时分三班倒安排了工作人员对库区进行巡湖护库,均未发现此类情况。综上,调查核实认为,该信访件反映的有关问题不属实。

继续加大对重点水域的执法巡查力度,增加巡航频率,从严监管。同时,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严管重处高压态势,积极营造依法治渔的社会氛围。

崇义县

其他

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规范阳明湖渔业生产秩序,强化库区日常保洁和护库巡查,崇义县先后成立了由公安、农业、渔政、交通、环保等部门组成的陡水湖(阳明湖)水上综合执法大队,以及由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阳明湖渔业分公司组建的阳明湖护库队,分别负责石路、水口、树木园、杰坝等5个片区日常巡查和渔业执法,实行24小时全天候库区生态保护和渔业生产监管工作。2016年以来,共查处非法捕捞行为及非法经营等渔业案件15起,各类非法网具15000余平方米,严厉打击了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违法分子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2020年7月10-11日晚,阳明湖水上综合执法大队会同赣州市崇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乘坐冲锋舟对阳明湖库区(崇义区域)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未发现有非法电鱼现象。通过调阅阳明湖水上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台账》和护库队《护库巡查记录》,在阳明湖(崇义区域)内至今也未发现有电鱼的小船出没。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于都县

生态

7月10日,由于都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罗坳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调查,2020年6月以来,于都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水利局、公安局、市监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非法电鱼、网鱼等集中整治活动。2020年7月1日,于都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执法巡查时,在罗江至罗坳贡江水域发现拦河网一张,经报110指挥中心后转办罗江派出所现场协查,已就地将拦河网销毁。近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罗坳镇政府、县水利局等单位再次前往罗坳电站坝上、坝下水域,采取全天候岸上蹲守和执法艇水上全覆盖巡查等方式进行了重点巡查,暂未发现非法电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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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举报赣县区韩坊镇宝莲山风景区上岭村仙人洞腾峰矿业。1.在开采矿石中毁林数百亩;2.破坏山体的泥浆水和碾磨石粉的石浆水流入农田,导致农田减产和水源污染,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用水;3.该厂24小时开启生产设备和放炮炸石头,及每天约四、五十辆大卡车、运输车经过,生产噪音、粉尘和气味,严重影响上岭、下岭二村群众正常生活;4.举报人举报该厂没有采砂许可证,无证非法露天开采。

赣县区

土壤、噪声

1.关于投诉人反映在开采矿石中毁林数百亩问题。

江西省林业厅分别于2010年、2013年、2018年、2019年给该项目颁发了四次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赣林地审字〔2010〕1062号、〔2010〕1159号、〔2018〕0107号、〔2019〕1181号),共计303.5775亩。该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审批手续依法依规使用林地,林业部门根据现场实地比对使用林地审批图纸,认为不存在超范围使用林地的情况。不存在毁林情形。根据核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2.破坏山体的泥浆水和碾磨石粉的石浆水流入农田,导致农田减产和水源污染,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的问题。一是该矿山的排水排污设施已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矿山三合一方案要求建设。二是雨水、淋溶水通过排水沟经沉砂井初次沉淀后汇集到三级沉淀池沉淀、净化,沉淀净化后的雨水用于矿区绿化和喷淋设施使用,不外排;遇暴雨时,雨水经沉淀池溢流至下游拦砂库,拦砂坝高约4米,按规范标准设了排水口和泄洪口,泥砂得到有效沉淀后雨水排出。三是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隔油池+地埋式微动力一体化污水设施+尾水收集池处理,符合环保标准要求,收集的尾水用于厂区绿化。四是加工生产工艺为来料破碎碾压成粉袋装或罐装运输外出。五是村民饮用水点位于矿区高位处,不存在低处的矿山污染高处饮用水源的说法。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3.关于投诉人反映该厂24小时开启生产设备和放炮炸石头,及每天约四、五十辆大卡车、运输车经过,生产噪音、粉尘和气味,严重影响上岭、下岭二村群众正常生活的问题。一是经测算最近一户居民点距离露天开采区约500米,处于有效防护距离之外。二是该公司执行八小时工作制,有时存在加班现象。经调查矿山一般隔10天爆破一次,时间为白天12点左右,采取毫秒电雷管一次性、瞬间爆破方式,爆破后采用有效降尘措施。三是矿山生产加工车间为双层封闭式车间,产噪继续按规定安装了消声器,配置了喷雾式降尘设施,配备脉冲式收尘器。通过以上措施,粉尘、气味和噪音得到有效的消除,矿山安装了扬尘、噪音环境检查设备,现场检查时PM2.5、PM10、噪音分贝值均正常,未超标。三是大理岩矿石原料密闭车间加工,不添加任何化学原料,无有害气味产生;四是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且严格按交管规定运载,不超载,密闭运输,厂区道路不经过村庄。根据以上情况,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4.关于举报人举报该厂没有采砂许可证,无证非法露天开采的问题。该矿山企业证照齐全,依法依规办理了采矿、环保、安全生产、水保、林业、营业执照等手续。根据核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督促该矿山企业高标准高要求完善建设好排水和水净化设施,确保水质和农田不受影响,科学合理开展生产,提高工艺技术水平,继续做到不起尘、不产噪、不扰民。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面按时完成绿色矿山各项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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