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货的终局
人生难免会遇到坎坷,重要的是不能气馁,不能放弃自己;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要自以为到了绝路,绝处逢生、柳暗花明这一切都是可能的;不抛弃不放弃,方法总比困难多,再难的事总会过去,走过后,回头看看当初的磨难,都是沧海一粟。同时,遇到难处,要冷静,要对整个事件进行复盘,要知道自己失败原因在哪里,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关于现货的经历,算是我经历的比较大的一个挫折了,好在没有被这些打倒,也通过自己的努力走出了泥潭,找到了新的方向。不过对于当初骗我的业务员,我仍然恨他,因为他的出现,打乱了我所有的规划,穷困潦倒的处境也让我看尽了世态炎凉;不过我也要感谢他,他的欺骗把我领到了现货骗局里,让我看清了现货的本质,比同龄人更早的经历一些挫折,也让我走出了一条新的道路。这一切终将以美好结束。
今天就主要整理出现货的内幕给大家分析分析。
国内的现货交易所,主要是以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为模板陆续开业的,天贵所算是国内最先开始贵金属交易的,首创t+0,双向交易,市商交易等等的现货交易规则。这家公司背后的股权构架也很复杂,有各种国资背景。吃人也是从这里开始的。一下是一些总结分析。
一、这些现货交易所平台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本人财物的目的。业务员夸大盈利和可能性、进行与事实不符的陈述。发展不明就里的投资者成为客户,好在交易中赚取佣金。客户损失,发展客户可获交易提成、入金奖励;在客户的交易中因各类不当操作(如瞎指挥、代客理财、修改价格、虚构交易对手、伪造交易资金等)造成了客户的损失,却仍能使自己获利;这其中就实施了欺诈行为。
虚构事实:
告诉投资者,炒现货可以几倍的盈利,并频繁发他人虚假盈利截图,和让其他业务员扮演盈利者来实施诱骗。
隐瞒真相:
其公司业务员没有告诉投资者这是一个虚拟交易,这个现货市场是一种风险极大的做市商的赌博游戏,没有告诉投资者,他们说的炒白银、原油没法实物交割,其实是在做严厉打击的非法期货行为。其次,欺诈行为使自己产生错误的认识,以为是正规合法的投资。最后,通过欺诈行为,他们用代客理财、喊单老师喊单,等手段,把投资者的钱,通过内盘软件后台的操作,在软件上走个形势就合法占有了投资者的资金。
综上所诉,现货公司涉嫌严重诈骗罪。
这些现货公司欺骗的手段大致如下:
取得信任;保障收益、诱导开户;先给甜头盈利博取信任,盈利大单提前交止盈出来,反单大行情,后来一次一次的诱骗加金,导致更多亏损和更多过夜费。通过诱骗式营销,网上拉拢客户开户,又经过指导老师反向喊单,佯装一同做单(实为模拟盘)的模式,使投资者账户迅速亏损,以达到骗取投资任手续费、过夜费以及头寸(客户亏损部分)的目的,这同时涉嫌网络诈骗。
经过这些分析,其实能够看出,这已经严重违法了相关的法律,已经是属于犯罪行为了。符合公通字【2005】101号第九条:经审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立案:
(一)认为有犯罪事实;
(二)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1、犯罪事实,根据诈骗罪构成的四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体要件、客观要件;
A: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的均能构成本罪。
B: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私人财务的目的。营销时犯罪分子往往是夸大盈利记录和可能性。进行与事实不符的陈述。发展投资者成为客户,好在交易中赚取佣金,客户遭受损失,(爆仓头寸)等,可获交易的提成,入金奖励的公司制度又主观动机提供了直接依据。
C: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个人私有财务的所有权,客体要件则是在客户的交易中因各类不当操作,(如瞎指挥、代课理财、修改价格、虚构交易对手、伪造交易资金等)造成了客户的损失,却仍能使自己获利。
D: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务。直接责任任的得利行为是建立在客户的亏损上,(且未将上述事实的可能性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支出)危害了客户的利益(权益)也危害了金融市场的秩序。
看了这些,大家也能直达现货到底为何物了,通俗点讲,吃人不吐骨头说的就是它了。可悲的是,目前这些平台又开始复苏了,陆续开始冒头。写这些就是希望大家能够避免被骗,能够远离现货,远离金融骗局,远离找;始终相信,没有免费的午餐;被骗的最大原因,还是因为内心的贪欲作祟。有时候骗子会狡辩说:又没人逼你来做,是你自己受不了诱惑才进来操作的;这虽然是骗子的狡辩,但是有时候细想想,这也是被骗的一个主要原因。不得不说人性的贪婪,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骗子为了贪欲铤而走险从事诈骗,投资者因为贪欲,陷入骗局。在这里,希王大家能够理智看待投资,理智看待高收益!
文笔有限,希望看官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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