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7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第7批)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7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共6件,情况均属实。目前1件已办结完成,5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受理编号81:兰州市永登县武胜驿镇小川口王章君沙场,此沙场将洗沙污水、污泥排入庄浪河严重影响老百姓用水安全问题,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曾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无果,举报人通过正当的手段向相关部门多次反映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然而每次举报就有相关人员向该负责人提供举报人的信息,该负责人通过各种信息平台恶语、伤害举报人,使举报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打击。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经永登县联合调查组现场核查,永登县武胜驿镇小川口砂厂为兰州永恒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永登县武胜驿镇武胜驿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121MA73KE6AXB,法定代表人郭*,具体负责人王*军。该公司于2020年3月3日取得年加工3万吨砂石料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兰永环审〔2020〕010号)。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且该砂场周边无饮用水水源地,不存在影响群众用水安全问题。
2022年3月30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公司洗砂废水未按照环评要求全部进入沉淀池,部分洗砂废水通过暗管违法排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兰环永责改字〔2022〕13011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暗管当场进行了拆除,同时立案调查。2022年4月1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兰环永罚告字〔2022〕5号),并将该违法案件移送至永登县公安局。永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于2022年4月2日受理兰州永恒源商贸有限公司非法排污案(永公(治)受案字〔2022〕215号)并开展调查(案件编号A6201210300002022040001)。2022年4月13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兰环永罚字〔2022〕5号),处罚款人民币13.4万元。2022年4月15日永登县公安局出具了《甘肃省永登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永公(治)行罚决字〔2022〕46号),依法决定对违法行为人王*军行政拘留。但根据兰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3月6日关于疫情期间暂停收押涉案人员的要求,永登县公安局暂时未对违法行为人王*军执行拘留,待永登县行政拘留所恢复涉案人员收押后,永登县公安局将立即对违法行为人王*军执行行政拘留。
经调阅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和武胜驿镇人民政府2020年以来所有信访投诉记录,未发现对兰州永恒源商贸有限公司相关举报投诉情况。经调阅永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2020年以来的所有接出警记录,以及2022年4月20日永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王*军本人的询问笔录,未发现有涉及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打击的相关案件及行为。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永登县人民政府将持续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并按照相关要求对违法行为人王*军执行行政拘留,确保案件查处到位。同时,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受理编号86:2018年以来,永登县龙泉寺镇童家窑村原伟治球团场内私人无任何环保手续进行洗砂,将污水排放至附近的耕地,长期无人处理。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经永登县联合调查组现场核查,原伟治球团场为兰州伟志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永登县龙泉寺镇童家窑村十一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1210704374780,法定代表人徐*仁。该公司在长期停产的永登伟志球团经销有限公司厂地内建有一套洗砂设备,将洗砂产生的废水收集到厂区外西侧两个水塘,用水泵将废水、底泥通过管道抽至厂区南侧约500米处自家耕地内,用于灌溉和平整耕地。2022年3月28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巡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针对该问题,执法人员决定对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但由于该公司负责人当时正在兰州集中隔离,执法人员无法现场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遂电话告知该公司负责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的内容。2022年3月30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向国网永登县供电公司致《关于对兰州伟志矿业有限公司采取断电措施的函》,国网永登县供电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对该公司进行断电处理。
2022年4月18日,永登县工信局会同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永登县农业农村局、永登县龙泉寺镇人民政府现场核查,该公司供电线路已切断,未发现再次生产痕迹。永登县工信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将洗砂设备进行清理,对抽水管道进行拆除,并对耕地进行平整恢复。目前,洗砂设备和抽水管道已全部拆除完毕,耕地已平整恢复。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兰环永责改字〔2022〕034号),永登县龙泉寺镇人民政府下达了《企业关停通知书》,责令该公司按照相关要求立即整改落实。永登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要求企业在未取得相关手续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与投入生产。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92:举报人从兰州发布看到受理编号8处理情况公示,由城关区人民政府和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协调处理,举报人认为本次整治治标不治本:1、将尘土飞扬情况推给兰阿公路施工方,实际不是施工方原因,实际是孙家台小区东侧(伏龙坪山西侧)拆除后,残桓断壁,山体裸露造成的,刮风时尘土飞扬,下雨时污水横流,建议山坡绿化、种草种树,从根本上解决。2.答复对铁路沿线生活垃圾进行清理,也是治标不治本,举报人建议铁路沿线孙家台1-4号楼铁路延边空地硬化或者种树种草绿化;3.答复原天龙水宫旧址拆除五年未修建属于空地,故用做停车场,刮风时尘土飞扬,下雨时,污水横流,举报人建议绿化、修楼或者硬化此处;4.孙家台小区门口至黄河边处理答复称水务局牵头沿线清理垃圾,未从本质解决,举报人建议硬化河道、蓄水。5.举报人称雷坛河河道内的污水流向黄河,污染黄河,以上问题希望从本质解决问题。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经城关区人民政府、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①经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城关区临夏路街道、城关区伏龙坪街道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拆迁现场存在残桓断壁,山体裸露,刮风有扬尘污染现象。该地区属于地质灾害治理区域,按照2021年9月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兰州市城关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城政办发〔2021〕29号)文件,方案中要求按地质灾害威胁危害对象及致灾体危险程度,重点对危险性大、稳定性差、易发性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居民进行搬迁。该方案计划于2023年完成搬迁,并对避险搬迁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及综合治理。目前该区域属于边施工边治理阶段,针对山体裸露等问题,待搬迁工作完成后将进行现场评估及修复治理。
②4月19日,七里河区政府已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环卫外包公司万尊物业保洁人员共计30余人对铁路沿线的生活垃圾和卫生死角垃圾进行整治清运,并将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做好巡回保洁工作。同时安排社区工作人员对居民开展宣传教育,禁止随意投放垃圾。关于对铁路沿线孙家台1-4号楼铁路延边空地硬化或绿化的建议,须由该地段产权所有人的管理方兰州铁路局兰西工务段同意并组织实施。关于市民提出的对铁路沿边空地硬化或绿化的建议,七里河区政府已致函兰州铁路局兰西工务段,建议在不影响铁路正常运营及维护的情况下,对该区域铁路沿边空地硬化或绿化。
③原天龙水宫旧址一部分为停车场,为已硬化区域;另外一部分属于兰州市工人文化宫未来项目待建区域,地面裸露且没有进行防尘网覆盖,导致待建区域存在扬尘现象。针对此问题,4月19日七里河区政府再次组织干部、保洁人员对待建区域裸露土地进行防尘网全覆盖,并对覆盖区域进行了挡板隔离,禁止车辆停放。同时安排专人对覆盖防尘网区域做好巡回维护。目前,管理方已安排专人对停车场做好巡回保洁、洒水抑尘工作。因该停车场属于拆除待建项目,项目实施要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实施。
④雷坛河属于自然河洪道,虽然经过多次清理整治,但是河道内确实存在少量垃圾和上游飘浮物流入河道的现象。4月19日,七里河区政府再次组织辖区网格员联合环卫外包公司保洁员在河道内进行清理整改,彻底清理了河道内杂草及漂浮物、河道沿岸两侧的垃圾,并在今后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关于市民提出的硬化河道、蓄水的建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地核查,一是石材水泥硬化的河道没有泥层,水中难以生长具有净水功能的植物、微生物、其它水生生物,河水失去自净能力,水质会越来越差;二是硬化河道阻止河水下渗,破坏地下水库的补给,使城市缺水问题更趋严重;三是硬化河道中水流速度快,这会加重水资源从地表流走,也会在降雨量大时造成洪水泛滥的问题;四是硬化河道的两岸没有天然植物作为屏障,这会使泥土和垃圾等物极易直接进入河水,造成污染、形成河床需要不断清淤的恶性循环等问题的产生,所以无法采纳该建议。
⑤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七里河区政府组织实施了雷坛河黑臭水体治理整改工程,项目总投资9144.36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沿雷坛河河道埋设污水收集管道,起点为阿干镇洄水湾,终点为雷坛河西津东路文化宫桥。2020年6月28日,七里河区水务局依据2015年8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相关标准,委托甘肃易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自2020年7月至12月连续6个月对雷坛河黑臭水体治理整改工程效果进行检测,检测结论为雷坛河水质的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三项指标均已达到无黑臭程度,化学需氧量等指标也明显降低,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Ⅳ类水指标,水体整体可以判定为无黑臭,水体达到整治目标。
关于雷坛河河道内的污水,主要原因是兰阿公路S104线占用雷坛河河道施工,扰动河床,引起河水夹带泥沙,河水的浊度升高,影响水体的透明度检测数据。七里河区环境监测站每月对雷坛河水体进行监测,除透明度外,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均已达到无黑臭标准。S104线施工结束后,透明度指标也将达标。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城关区人民政府将继续督促S104兰州沈家坡至东岗东路沈家坡至阿干镇段(城关区段)工程施工方加强洒水频次,有效落实建筑施工工地七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并于4月26日前完成相应路段裸露路面和未拆除房屋的防尘网覆盖,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巡查制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受理编号95:城关区九州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督察后烟尘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已经降低至20%了,属于正常值,希望继续加强监管降低指标,且兰州污泥处理厂同样臭味扰民。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兰州市水务局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兰州市城关区九州大道江南明珠小区周边夜间确存在间歇性臭味,臭味来源主要为兰州污泥处置厂以及污泥拉运过程。
针对污泥处置环节和污泥拉运环节产生臭味的问题,兰州市水务局再次督促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加强监管,督促兰州市建投公司进一步采取措施,持续加强整改。一是加大污泥板框车间处置量,通过调整工艺,增加污泥处置厂板框车间处置污泥的处置量,减少臭味。二是加强喷洒植物除臭剂,加大污泥处置厂区喷雾设备的喷洒频次,每日不定时在厂区、库区范围进行喷洒。三是启动污泥处置车间喷雾除臭装置,在污泥拌合车间和污泥板框车间加装自动除臭喷雾设施,根据生产情况随时进行调整,有效抑制异味扩散。四是减少污泥的产生量,要求各污水处理厂加强管理、调整工艺,尽量减少污泥产生量。五是强化污泥运输管理,对污泥运输单位加强管理,要求运输单位再次对所有运输车辆密闭性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污泥密闭拉运,防止污泥运输过程中散发臭味,污泥运输车辆在出厂前必须进行冲洗,防止车身沾染污泥产生臭味。六是及时处置污泥遗撒,每天安排专人巡查,及时清理污泥处置场和周边道路,防止污泥遗撒产生臭味。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为减少污泥处置环节和运输环节对城关区九州周边空气中臭味的叠加影响,兰州市水务局进一步强化对污泥拉运和污泥处置两个环节的监管,督促兰州市建投公司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污泥处置厂的规范化运营管理,严格按照污泥处置厂设计工艺规范处置污泥;督促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加强污泥拉运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泥运输车辆密闭拉运,杜绝污泥拉运过程中出现车身沾染污泥和遗撒产生臭味,最大限度减轻污泥拉运和处置环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积极研究开展生活垃圾协同掺烧、热电厂煤炭耦合掺烧等污泥处置的各种新方法、新工艺,实现污泥的资源化利用。
受理编号97:编号47: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财经大学家属院8号楼和9号楼中间,有一水泵24小时运行,噪声扰民,低频噪声超过20-30分贝一事反映后,相关部门落实处理只关闭了一个泵,掩人耳目,做样子,检查人员结束后,水泵继续打开,还存在噪声扰民情况,要求继续督察,彻底解决噪声问题。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经城关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拱星墩街道4月15日现场核查,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财经大学家属院属于兰州财经大学后勤处自行管理,8号楼和9号楼中间并未设水泵泵房,仅存在消防控制室及配电室。家属院水泵房设在9号楼对面约25米处地下负一层,水泵系居民生活用水加压泵,24小时运行。兰州财经大学于2021年10月更换了2台消音低频静音泵,采用一用一备循环模式工作。因未加装减震垫,导致设备有震动,随即工作人员要求兰州财经大学增设水泵机组隔震、减震设备,减少震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月18日,城关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拱星墩街道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财经大学家属院9号楼入户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超标并伴有管道震动。经与兰州财经大学协商,校方承诺在七日内组织相关专家制定整改方案,实施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到排放标准,避免再次出现扰民现象。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城关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拱星墩街道将积极督促兰州财经大学按照时限完成整改工作,强化日常巡检,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居民有良好的生活环境。
受理编号98:安宁区众邦电缆厂每天18:00以后排放出一股橡胶臭味扰民。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安宁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兰州众邦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位于兰州市安宁区众邦大道1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2010年2月原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对《兰州众邦集团电线电缆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甘环建发〔2010〕13号),2011年11月建成投入运行以来,监管部门严格加强检查与日常监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在两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中均涉及到安宁区众邦电缆厂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安宁区人民政府组建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环保、工信、信访、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组,专门针对该公司气味扰民问题专项开展工作。督促落实该公司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同时要求企业制定并公开下一步科学、可行的治理方案,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反映的废气排放问题。
同时,该公司聘请有环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制定了《兰州众邦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治理方案》,开展五轮次的提升改造,对气味较大4条PVC生产线搬迁至西安工厂,总体改造资金超过1700万元,使众邦公司排放恶臭气体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
2021年、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多次委托甘肃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毗邻的中海广场北侧、中兴厂家属院内空气中的甲苯、氯化氢、硫化氢、氨及非甲烷总烃和恶臭气体进行了监测,该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委托甘肃众仁检验检测中心每月开展相应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限值要求,并在企业网站及对外公示屏进行公示。
(二)核实处理情况
针对安宁区众邦电缆厂每天18:00以后排放出一股橡胶臭味扰民特定时段,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执法人员检查核实,应为该公司橡胶车间释放的异味,情况属实。
该公司橡胶车间正常生产时段为9:00至18:00。现场检查时橡胶车间生产线已停运,废气收集设施正常运行,橡胶车间的8k静电式油污净化设备等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检查过程中同时安排甘肃森锐检测公司开展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和恶臭检测工作。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企业积极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生产各环节管控,切实做到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停生产线不可停环保设施的要求,确保将车间废气不扩散至厂区外,切实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待检测结果出具后,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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