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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告诉别人(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


  本报讯 11月1日开始,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专项督察。督察将持续至11月10日。

  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指用于非道路上的、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作业设备。目前,我市现有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2万余台,以工程机械如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为主。据介绍,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污量相当于50辆至80辆一般机动车的排污量总和。

  督察将围绕六方面内容展开:一是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情况,二是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情况,三是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划定落实情况,四是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使用管理情况,五是太原市建设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监控平台任务完成情况,六是与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等内容。

  督察将做到三个“突出”:突出重点区域——六城区和清徐县,突出非道路移动机械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突出环境敏感区工地扬尘、非道路移动机械、移动车辆等污染管控。对在督察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督察组将向被督察地方移交责任追究的问题清单。(任晓明)

  (责编:刘洋、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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