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队伍发展规划_施工员工作成就
让技术总师“有职、有责、有权”工程技术队伍发展规划,推动形成责权对等的科学管理方式,保障总师及研发人员将主要精力用于技术攻关上,激发技术创新活力——日前,山东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出台了《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年起,山东省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将全面推行技术总师负责制,技术总师的主要时间和精力要能够用于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研究工作,在项目立项当年一般不超过57周岁。

据悉,推行技术总师负责制,是我国“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一项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举措。
技术总师负责制是指在重大攻关项目中,技术总师作为技术第一责任人,在攻关项目的顶层设计、立项论证、技术方案和路线等方面承担主要责任,并在经费预算、考核激励、团队组建等方面享有更大自主权。
省科技示范工程是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聚焦重点产业中的重大需求,实行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工程化中试到产业化应用示范的全链条设计,推动重大集成性创新,打通由技术到产品的通道,培育具有牵引性、支柱性的重大产品和装备,孵化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带动区域和行业创新能力和水平的整体跃升。

根据《办法》,省科技示范工程采取“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项目形式,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组织实施。
《办法》确定:
——省科技厅是省科技示范工程的委托方,负责研究提出项目布局建议及任务设置,编制并发布项目指南工程技术队伍发展规划;直接组织或委托专业管理机构开展项目申报受理、形式审查、评审立项、过程管理、绩效评价和评估监督等工作。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是省科技示范工程的被委托方,负责提出项目实施建议,牵头编制实施方案,聘请技术总师,协调落实项目实施条件和配套资金等。
——山东省辖区内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法人单位是省科技示范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据实编报项目申请材料,组织项目实施,推动成果转化应用。
其中,技术总师由被委托方提出建议,经省科技厅研究确定,其主要时间和精力要能够用于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研究工作,在项目立项当年一般不超过57周岁。
根据《办法》,技术总师将负责省科技示范工程的总体规划,牵头组建项目专家组;负责选聘项目组成员,组织研究队伍,采取民主决策方式组织项目实施;牵头协调推进项目,指导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研究计划、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等;接受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的监督。
据悉,省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以项目立项文件印发日为启动时间。省科技厅与被委托方共同成立领导小组,强化服务与监督,开展里程碑式考核,保证项目按进度顺利组织实施,取得预期成效。
同时,支持和鼓励多元化投入,优先支持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占比高的省科技示范工程项目。
项目立项要求: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聚焦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围绕区域、行业特色化发展需求,在充分论证基础上,研究提出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意向,组织相关单位编制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正式行文推荐到省科技厅。实施方案须明确科技示范工程实施的目的意义、示范目标及重点任务、研发内容、考核指标、示范形式、保障措施、组织实施模式及资金预算等内容。
——省科技厅统筹区域和产业发展,组织专家对科技示范工程立项的必要性、方案的可行性、内容的合理性、预算的科学性等方面进行咨询论证,提出科技示范工程实施建议,按程序研究确定。
——省科技厅编制科技示范工程项目指南,明确项目申报条件、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等内容,面向区域或行业定向发布或公开发布。
——设区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等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认真填报申报材料,逐级审核后推荐至省科技厅。
——省科技厅负责受理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申报,自主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和现场考察,提出项目安排及经费配置意见,按程序审定并下达立项文件。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亚楠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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